以下是仁港永胜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牌手册2024年10月2日》版本整理并完善后的获发牌或注册后详细介绍,内容如下:
8.1 一般事项
本章列明须获证监会事先核准的若干更改。假如你是持牌法团或注册机构,并拟作出任何该等更改,相关人士(如持牌法团的准大股东)及个人持牌人应通过WINGS发牌服务向证监会递交申请。
8.2 持牌法团
持牌法团的牌照须获事先核准的更改载列如下。持牌法团一般须就这些申请呈交表格 2。假如申请与大股东有关,便应呈交表格 7。
8.3 持牌代表(包括负责人员)
以下是与持牌代表(包括负责人员)有关的发牌后申请。
8.4 注册机构
以下是与注册机构有关的注册后申请。
9.1 一般事项
持牌法团、持牌代表(包括负责人员)及注册机构都必须时刻具备适当人选的资格,并遵守相关法规及证监会的守则与指引。
9.2 展示牌照或注册证明书
9.3 负责人员的值勤安排
9.4 终止业务
9.5 由持牌法团、持牌个人及注册机构发出的通知
9.6 由持牌法团的董事及大股东发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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