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证监会(SFC)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2023年6月》中的适当人选规定,以下是由仁港永胜唐生整理的详细介绍,涵盖了适当人选的各项要求和评估标准。
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要求,申请成为持牌人的人士必须使证监会信纳其为适当人选,且在获得牌照后,必须继续保持适当人选的状态。证监会会根据一系列标准评估某人是否符合这一要求,并且会考虑相关法规中列出的多个事项,这些事项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发生的情况都会被纳入评估范畴。
证监会在评估某人是否为适当人选时,将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状况或偿付能力:
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足够的财务实力,能够履行其相关责任,并且在运营中能保持偿债能力。
学历或其他资历或经验:
评估申请人的学历、职业资格以及相关行业经验,确保其具备执行职能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是否有能力称职地、诚实地而公正地进行有关活动:
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的能力。
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及在财政方面的稳健性:
评估申请人的品行、个人和财务的稳健性,确保其不涉及不诚实或欺诈行为,并能够承受必要的责任。
即使申请人未能完全符合本指引中列出的所有个别条件,证监会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认为该申请人是适当人选。证监会将会综合评估申请人的整体背景、所涉及事项的实质内容以及未能符合规定的重要性。
证监会对于申请人的财政状况有严格要求,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证监会对申请人的适当人选资格产生怀疑:
个人:
法团(公司或法人):
证监会会根据申请人或其代表的职能要求,评估其学历、职业资格及相关经验。以下情况可能导致证监会认为申请人不具备适当人选资格:
在考虑申请人的资质时,证监会会参考其学历、行业资格及经验等,确保其具备执行职务所需的技能、知识和专业操守。对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而言,申请人应对相关法律、监管要求及虚拟资产市场有较强的了解。
申请人必须能够以称职、诚实、公正的方式执行职务,且必须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况通常会导致证监会不认为某人符合适当人选要求:
证监会评估申请人的信誉、品格和财务状况时,以下行为将严重影响其适当人选资格:
对于法团来说,如果其董事或控制人存在类似问题,证监会也会对其适当人选资格产生怀疑。
香港证监会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持牌人的“适当人选”标准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涵盖了财政状况、学历和资历、行为规范以及品格信誉等多个方面。在牌照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满足这些标准,证监会会综合评估其适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牌。如需进一步协助,包括申请、合规指导及后续维护服务,请随时联系仁港永胜 www.cnjrp.com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083(Hongkong/WhatsApp)获取帮助,以确保业务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