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上永(唐生)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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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 Manager 的董事,并不要求持有特定执业牌照或考试资格(例如 CFA、证券从业证等),
但 FSC 会重点审查董事是否具备“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匹配的胜任能力与诚信背景(Fit & Proper)”。
换句话说:
不考证,但要“能服人”。
BVI 投资管理人受监管机构为:
BVI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FSC)
常见类型包括:
Approved Manager(最常见、门槛最低)
Incubator / Full Investment Manager(门槛高,本文暂不展开)
你目前关注的,99% 是 Approved Manager。
董事必须:
无重大刑事犯罪记录
无金融欺诈、洗钱、恐怖融资记录
无严重监管处罚历史
需要提交:
无犯罪记录声明
监管问卷(Fit & Proper Questionnaire)
FSC 会问一个核心问题:
“这个董事,是否具备合理能力,理解并监督投资管理业务?”
曾任职于:
投资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家族办公室
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信托、资管)
有:
投资决策
投资监督
风控或管理经验
不要求必须是“基金经理”,但要“懂这个行业”
完全没有金融 / 投资背景
履历与投资管理完全无关
仅是“名义董事”
这类情况,通过率会明显下降
董事必须能够:
实际参与公司治理
理解公司投资策略与合规责任
不是“挂名”
FSC 现在非常反感“空壳董事”
对于 BVI Approved Manager:
✔ 至少 2 名董事
✔ 可以是自然人
✔ 不强制要求本地董事(这是 BVI 的一大优势)
这是 BVI 相比以下司法区的明显优势:
❌ 香港(RO、9 号牌要求高)
❌ 新加坡(本地 CEO / DD)
❌ 欧盟(实体实质要求高)
BVI 不强制要求:
本地董事
本地投资负责人
本地办公室
| 项目 | 是否需要 |
|---|---|
| 香港 9 号牌 | ❌ |
| CFA / FRM 等 | ❌ |
| BVI 个人执业牌照 | ❌ |
| 金融考试 | ❌ |
但注意一句非常关键的话:
“不要求 ≠ 没要求”
FSC 看的是 整体合理性(Substance over Form)
董事 A:
有多年投资 / 金融从业经验
董事 B:
公司创始人 / Sponsor
熟悉项目与策略
通过率非常高
董事 A:
投资背景
董事 B:
管理 / 商业背景
对投资有理解能力
也可以接受
BVI Manager 的董事要求,本质上是:
“你是不是一个能被监管信任、能理解并监督投资管理业务的人。”
它不是考试制度,而是:
背景审查
合理性判断
风险导向监管
| 项目 | BVI Manager | 香港 SFC 9 号 |
|---|---|---|
| 是否考试 | ❌ | ✅ |
| 是否持牌个人 | ❌ | ✅ |
| 是否本地董事 | ❌ | ⚠️ |
| 审查重点 | 经验 + 诚信 | 考试 + 监管履历 |
| 获批难度 | ⭐⭐ | ⭐⭐⭐⭐ |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客户用 BVI Manager 作为“过渡 / 替代方案”
如果你在考虑:
❌ 暂时不想碰香港 9 号牌
✔ 又需要一个“可对外说得通”的管理人结构
BVI Approved Manager 是非常合适的选择
很多客户容易误以为:
“董事只要背景过得去,批下来就行。”
这是非常危险的理解。
BVI FSC 在审批及后续监管中,默认董事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对公司整体业务模式有合理理解
能够监督:
投资管理活动
合规安排
外包服务商(如基金、管理员)
在出现问题时:
能解释
能纠偏
能承担治理责任
董事不是“签名机器”
以下情况,在合规尽调中非常容易被否定:
董事对:
投资策略
管理基金数量
风控机制
一问三不知
所有决策都由“第三方”控制
董事与管理人、基金之间:
没有实质互动记录
一旦被认定为名义董事:
轻则:FSC 要求整改
重则:拒批 / 吊销牌照
BVI Manager 的董事“可以”参与投资决策,
但“不必须”亲自做投资。
这是和香港 SFC 9 号牌非常大的差异点。
董事:
负责治理与监督
投资委员会(IC):
负责具体投资判断
FSC 完全接受
董事本身具备投资背景
直接参与:
投资决策
投资审批
适合规模较小的 Manager
投资研究 / 建议外包
决策权仍在 BVI Manager 董事或 IC
绝不能“把决策权外包”
这是你整个结构能否“自洽、不踩雷”的关键一环。
BVI Approved Manager
→ 作为 Cayman SPC 的 Investment Manager(或 Sponsor)
在这种结构下:
BVI Manager:
对外“有管理人实体”
不触发香港 9 号牌
Cayman SPC:
作为私募基金载体
董事角色:
在 BVI Manager 层面履职
不直接担任 SPC 董事(可选)
投资管理功能:
在 BVI Manager
基金载体:
在 Cayman SPC
审计、管理员:
各自独立
这是目前市场上最成熟、最稳妥的组合之一
在申请过程中,董事通常需要配合提供:
董事履历(CV)
强调投资 / 金融 / 管理经验
Fit & Proper 问卷
无犯罪 / 无破产声明
身份证明文件
时间投入确认
不需要:
金融考试成绩
执业资格证书
BVI Manager 的董事要求,
不是“低门槛”,而是“对人不对证书”。
如果你当前的真实情况是:
❌ 没有香港 9 号牌
✔ 团队有投资 / 项目经验
✔ 想搭配 Cayman SPC 做私募基金
“BVI Approved Manager + Cayman SPC”
是当前市场上最理性、最具性价比、且监管可接受的结构组合。
在明确 BVI Manager + Cayman SPC 为可行合规路径后,下一步的关键并不是“马上递表”,而是先把通过率、结构合理性和替代方案看清楚。
基于我们仁港永胜的实务经验,第十五步建议拆分为以下三项核心工作:
(不提交监管 · 内部合规评估)
这是一个“不上报、不留痕、不触发监管”的内部合规判断,目的只有一个:
在正式向 BVI FSC 递交申请前,判断董事配置是否“稳过 / 可过 / 有风险”。
以 BVI FSC 的真实审批逻辑为基准,重点包括:
董事的:
金融 / 投资 / 管理相关经验匹配度
是否具备“合理理解投资管理业务”的能力
是否存在:
明显不相关履历
名义董事风险
董事组合是否合理:
是否至少 2 名
是否存在互补(投资 + 管理)
注意:
❌ 不需要考试
❌ 不需要任何证书
✔ 看的是整体可信度与合理性
避免:
“递了才发现人不行”
被 FSC 问询、补件、拖延
帮你决定:
是不是需要调整董事人选
是否需要引入顾问董事 / 独董
这是提高成功率、降低时间成本的关键一步
(含职责分界 · 合规边界清晰版)
把“你心里想的结构”,变成:
监管、银行、审计师、投资人都看得懂、也挑不出硬伤的结构。
法律结构:
BVI Approved Manager
Cayman SPC(及各 SP)
职能分界:
投资管理职责在哪一层?
基金载体职责在哪一层?
决策机制:
董事会
投资委员会(如有)
收费路径:
管理费 / Carry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监管边界:
为什么不触发香港 SFC 9 号牌
为什么不违反 CIMA / FSC 逻辑
这张图的用途非常多:
给律师
给银行
给审计师
给合伙人 / 股东
是整个项目的“中枢文件”
这是所有决策层最终一定会问的一道题。
我们会从 实务角度而非宣传角度,帮你做一个清晰对比:
| 项目 | BVI Manager | 香港 SFC 9 号牌 | Self-Managed SPC |
|---|---|---|---|
| 是否需要考试 | ❌ | ✅ | ❌ |
| 获批难度 | ⭐⭐ | ⭐⭐⭐⭐ | ⭐ |
| 时间成本 | 2–3 个月 | 6–12 个月 | 1–2 个月 |
| 成本水平 | 中 | 高 | 低 |
| 可对外说明性 | 高 | 非常高 | 中 |
| 银行接受度 | 高 | 非常高 | 中 |
| 未来扩展性 | 高 | 非常高 | 有限 |
选一个“在你当前阶段,
成本、风险、合规、可持续性最平衡”的方案。
很多团队 一开始就冲 9 号牌,结果:
钱花了
时间拖了
项目黄了
而 BVI Manager / Self-Managed SPC 的意义,正是:
先把事做成,再决定要不要升级。
第十五步不是“手续”,而是“决策过滤器”。
把这三件事先做完,你就能非常清楚地知道:
你现在的董事结构行不行
你适不适合走 BVI Manager
你是否真的需要现在就碰香港 9 号牌
而不是边做边赌。
这是很多客户最关心、也是最容易被误判风险的地方。
BVI Manager 本身不受香港 SFC 监管,
但“人在香港 + 实质活动在香港”,仍有被 SFC 实质认定的风险。
也就是说:
❌ 不是“只要设在 BVI 就自动安全”
✔ 关键在于实质活动(Substance)在哪里发生
以下组合,在实务中被认为是低风险结构:
BVI Manager:
不在香港设立办公室
不对外招揽客户
投资决策:
通过董事会 / 投资委员会完成
不以“在香港经营”为对外表述
收费模式:
来自 Cayman SPC(管理费 / Carry)
而非直接向香港第三方客户收费
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在香港经营受规管活动
以下情况,需要非常谨慎设计:
管理团队长期在香港办公
使用香港公司对外签投资管理协议
对外宣传:
“我们在香港做资产管理”
管理费直接从香港账户收取
这些都会被 SFC 认为:存在“实质在港经营”的可能
很多人只关注“能不能批下来”,但忽略了获批后的责任。
相比香港 9 号牌,BVI 的持续监管是轻很多的,但不是没有。
通常包括:
✔ 向 FSC 提交年度申报
✔ 保持董事与股东信息更新
✔ 维持合规业务范围(不超许可)
✔ 保留合理的业务与交易记录
不要求:
本地办公室
定期现场检查(一般情况下)
董事需:
定期了解:
管理基金数量
资产规模(AUM)
投资策略是否变化
确保:
未超出 Approved Manager 的业务限制
未“无意中升级”为需更高级别牌照的情况
BVI Approved Manager 通常适用于:
管理:
私募基金
专业投资者基金
客户类型:
非公众
专业 / 高净值
若出现以下变化,需要重新评估:
管理基金数量大幅增加
AUM 超出监管容许范围
开始向公众或零售客户提供服务
FSC 可能要求:
升级为更高级别的 Investment Manager
或整改业务模式
若不整改:
存在被处罚或撤牌风险
这一部分,是很多客户在一开始没想清楚,后期被迫重组的地方。
BVI Approved Manager
Cayman SPC 私募基金
Self-Managed / Sponsor-Led 逻辑清晰
成本低、落地快、风险可控
AUM 增长
投资人结构更复杂
银行 / 机构要求提高
可考虑:
增强 BVI Manager 实质
或评估是否需要:
香港 9 号牌
新加坡 CMS
真正对外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多地区展业
再考虑“重牌照”,而不是一开始就背重成本
错
是“阶段性、结构性解决方案”。
错
FSC 对“名义董事”非常敏感。
错
监管看的是“实质行为”。
BVI Manager 的核心价值不在于“低门槛”,
而在于:
在合理合规前提下,
为没有香港 9 号牌、但具备投资能力的团队,
提供一条“能跑、能募、能升级”的现实路径。
搭配:
Cayman SPC 私募基金
清晰的董事与投资决策机制
合规顾问全程把控
这是目前市场上成功率最高、返工率最低的组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