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For Type 1 regulated activity, the licensee shall not provide discretionary account services to clients,是什么意思呢?
答:意思就是仅这一张1号牌,持牌人不可做专户,须持有9号牌。
Type 1 regulated activity(第1类受规管活动):通常指证券交易相关的活动(例如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第1类牌照),涵盖为客户买卖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的服务。
Discretionary account services(全权委托账户服务):指客户授权金融机构(如券商或资管公司)无需逐笔交易确认,即可直接代客户决定投资组合的买卖操作。
根据监管规定,仅持有第1类牌照的机构不得向客户提供全权委托服务,因为此类服务需要更高级别的监管许可(如9号牌资产管理牌照)。
牌照分类与权限:不同受规管活动对应不同牌照类型。例如:
香港: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证券咨询)、第9类(资产管理)。全权委托通常属于第9类(资产管理)范畴。
其他地区:类似分类可能以不同编号或名称存在(如美国的RIA牌照)。
限制原因:全权委托涉及客户资金自主决策,需更高合规标准(如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因此需专项牌照以确保资质。
若持牌人越权提供全权委托服务,可能面临:
监管处罚:罚款、暂停或吊销牌照。
法律风险:客户可起诉机构违反合约或信义义务。
声誉损失:影响市场信任。
复合牌照:若机构同时持有第1类和第9类牌照,可合法提供相关服务。
特定豁免: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允许有限的全权委托(如客户为专业投资者),但需严格满足条件。
保护措施:确保服务提供者具备专业资质,降低投资风险。
选择建议:若需全权委托服务,应选择持有相应资产管理牌照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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