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办理指南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申请和办理。
申请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级烟草专卖局负责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若当地未设立区级烟草专卖局,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负责。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提交申请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公示
许可证制作与送达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25个工作日,包括受理、核查、公示、制证和送达等流程。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不收取任何费用。
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申请人根据经营地址前往对应辖区烟草专卖局办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申请和办理。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十三条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以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和管理机关。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政府要求在当地指定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的,按政府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申请人拟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
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重新提出新办申请: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
(2)经营主体发生变化;
(3)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三、办理机构
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深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相关要求(https://sz.tobacco.com.cn/content/index.jsp?id=119654);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材料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现场申请提交纸质件1份,网上申请填写电子表格);
(二)营业执照(现场申请核查原件);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现场申请核查原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可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或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https://zwfwdt.tobacco.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192179593”,经过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后,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申请。
(二)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当场或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对申请人提出的新办申请,受理机关指派两名以上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四)发证机关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4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请人可根据经营地址到对应辖区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相关事宜,联系地址与电话如下:
(一)福田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十一路泰然大厦A座5楼
电话:(0755)82910352
(二)罗湖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3008号金叶大厦1楼
电话:(0755)82204998
(三)盐田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二路壹海城一区1栋(壹海中心)19层
电话:(0755)25369469
(四)南山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金鸡路一号田厦翡翠明珠3栋22楼
电话:(0755)26664546
(五)宝安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大宝路49号隔岸商务中心1楼
电话:(0755)27753016
(六)龙岗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西路271号烟草大厦1楼
电话:(0755)28929230
(七)龙华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清路与东环一路交汇处油松商务大厦3楼
电话:(0755)28109030
(八)坪山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御和园综合楼一楼
电话:(0755)89381699
(九)光明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科技园A3A 2楼
电话:(0755)29099081
(十)大鹏新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产业园B06栋
电话:(0755)89210909
(十一) 深汕特别合作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成路文贞楼1栋4
电话:(0755)32989915
附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类事项申请表(新办、延续、变更)
下载链接:https://sz.tobacco.com.cn/content/index.jsp?id=11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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