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th Africa CASP Licence / Registration (FSCA) – Full Regulatory & Licensing Guide(Delivery-grade)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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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模板、清单、Word/PDF 可编辑电子档,可向仁港永胜唐生有偿索取(用于监管递交与内部落地)。
国家/地区:南非 South Africa
牌照英文正式名称:CASP Licence / Registration (FSCA)(实务上通常体现为:在 FAIS 框架下的 FSP Licence,并获得/包含“Crypto Asset(加密资产)”金融产品子类别授权;市场通称“CASP牌照”)
中文名称: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许可/登记(FSCA监管口径下的加密资产金融服务提供者)
监管机构:Financial Sector Conduct Authority(FSCA)
许可展业范围:以南非将“Crypto asset”纳入 FAIS Act “financial product”的监管底座,围绕加密资产提供金融建议/中介服务及相关受规管活动(以FSCA在牌照类别与授权范围中最终载明为准)
适合群体:非洲市场入口、面向本地用户、希望在南非建立清晰合规框架并可对接银行/支付/机构合作的CASP
唐生一句话结论:南非CASP合规不是“单独一部加密法”式牌照,而是落在 FAIS(金融咨询与中介服务)牌照体系 + Fit & Proper(胜任力)+ FIC AML/Travel Rule(反洗钱/旅行规则) 的“组合式监管落地”。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上永(唐生) 提供专业讲解。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信息与合规研究用途,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监管要求与许可范围以 FSCA 最新规定、系统指引及个案审查为准;反洗钱与Travel Rule执行以 FIC 最新规定为准。仁港永胜保留对本文内容更新与修订的权利。
本制度(下称“本文件”)全文由仁港永胜唐上永先生拟定用于建立并固化本公司在南非以 FSCA/FAIS 框架开展“加密资产(Crypto Asset)相关金融服务”的合规治理与运营要求,使公司能够:
支持向 FSCA 递交 CASP(实务上为 FAIS FSP 授权覆盖 Crypto Asset 子类别)申请/变更材料;
支持获批后持续监管义务履行;
形成可审计、可追溯、可演示的“人-制度-流程-系统-证据链”闭环。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授权范围内的所有部门、人员、系统与外包服务商,覆盖但不限于:
客户接入、KYC/EDD、风险分级、持续尽调;
加密资产相关中介服务/(如适用)建议服务;
交易监测、可疑活动识别与升级、报告与记录保存;
外包治理、信息安全、BCP/DR、有序退出(Wind-down);
投诉处理、利益冲突管理、信息披露与客户保护。
本文件以南非现行监管框架为基础制定,适用时遵循以下优先级:
适用法律、法规、FSCA发布的规则与指引、FIC发布的指令;
FSCA许可条件(Licence Conditions)及批复函要求;
公司内部政策、程序、操作指引与系统控制。
注:如本文件与监管最新要求不一致,以监管最新要求为准,并应触发第0.9“版本更新机制”。
Crypto Asset(加密资产):以南非监管纳入FAIS体系的“金融产品子类别”口径为准。
CASP(Crypto Asset Service Provider):市场通称;在公司制度与许可文件中以“FAIS FSP(含Crypto Asset授权范围)”为正式表述。
Key Individual(关键人员):对FSP持牌活动承担法定/监管责任的关键岗位人员。
Representative(代表/持牌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向客户提供建议/中介服务的人员。
Travel Rule:FIC关于加密资产转账信息传递的指令要求(本文件中以“Travel Rule机制”统称,不替代监管原文)。
本文件按 第0章–第26章 组织,每章均为可直接递交/落地的制度模块。附件提供表单、台账、模板与演示脚本。
董事会(Board):批准风险偏好、合规策略、重大外包、重大事件通报与整改;对整体合规最终负责。
CEO/GM(如设):确保资源配置与跨部门执行,批准关键运营机制。
Key Individual:对FAIS受规管活动的合规开展负责,监督代表与业务流程。
合规负责人(Compliance):制度维护、合规审查、培训、监测与整改跟踪。
AML/MLRO(或同等职能):AML/CTF框架落地、可疑活动识别与上报决策机制运行。
IT/安全负责人:系统控制、日志、访问控制、变更管理、BCP/DR。
业务负责人(Business):第一道防线执行与记录,按制度开展客户与交易管理。
内审/独立审查(Internal Audit/Independent Review):对三道防线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
公司全员必须遵循本文件要求。任何偏离均须按照“例外与升级机制”处理,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对违反本文件的行为,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纠正措施、培训、纪律处分、必要时的监管通报与客户补救。
触发条件:监管变更、业务范围变化、重大事故/审计发现、系统重大变更。
更新流程:合规牵头起草 → 相关部门评审(业务/IT/AML/法务)→ CEO/董事会批准 → 发布与培训 → 旧版归档。
保存期限:所有版本与批准记录长期保存(不少于监管要求的最低期限)。
《制度文件发布与培训签收表》(附件A-01)
《版本变更申请与影响评估表》(附件A-02)
《例外审批表》(附件A-03)
《整改跟踪台账》(附件A-04)
本指南为可直接递交的交付版,用于:
申请/变更 FSCA(FAIS)FSP 牌照并覆盖Crypto Asset子类别;
搭建可被审查的治理、合规、AML/CFT、Travel Rule、IT证据链;
向董事会/银行/投资人/合作机构解释南非监管路径。
| 类型 | 是否适合 |
|---|---|
| 面向南非本地用户的加密经纪/撮合/OTC(合规化运营) | ✅ 强烈适合 |
| 钱包服务/托管(需严密控制与记录) | ✅ 适合(需强化IT与AML证据链) |
| 仅追求“离岸展示牌照”或不愿披露UBO/资金来源 | ❌ 高风险 |
| 无法落地Travel Rule、交易监测、记录保存 | ❌ 不适合 |
明确本公司在南非开展加密资产相关业务的监管表述口径、业务边界、许可范围与“不可触碰红线”,确保对外披露、对内流程与对监管递交材料一致。
适用于:商业计划书、网站披露、合同条款、客户沟通话术、对外营销材料、系统功能上线范围、外包合同范围。
Advice(建议服务):对客户作出推荐、意见、方案选择等可能被认定为建议的行为。
Intermediary Services(中介服务):撮合、执行、订单传递、引导交易、结算协调等。
Client Funds / Client Assets(客户资金/资产):客户法币资金与加密资产(含托管控制权相关权利)。
对监管递交材料与对外披露统一采用:
“FAIS FSP(含Crypto Asset授权范围)”作为正式口径;
“CASP”仅作为市场通称,可在括号中使用,不得替代正式表述;
任何涉及新增业务(如托管、杠杆、衍生品、借贷、质押、稳定币支付等)必须先完成:
监管影响评估 → 制度补齐 → 系统控制上线 → 获得批准(内部/必要时监管沟通)→ 才能上线。
公司必须形成并维护《业务边界矩阵》(附件B-01),至少包含:
我们做什么(In-scope):例如撮合/引导交易/执行协助/信息展示等(按拟申请范围写明);
我们不做什么(Out-of-scope):例如不提供投资收益承诺、不提供未经授权的建议、不进行自营对赌等;
是否触碰客户资金:法币资金路径(客户→银行/PSP→谁?)必须清晰;
是否托管加密资产:若托管,则必须执行第15章全部托管制度与IT证据链要求。
网站/APP/合同/营销材料必须与许可范围一致:
费用披露、风险披露、投诉渠道、适当性/适配性说明(如适用);
禁止使用“受监管=无风险”“保本”等误导性表述;
若仅提供中介服务,必须明确不提供个人化投资建议(或明确建议的条件与流程)。
业务提出《新业务上线申请表》(附件B-02);
合规出具《监管影响评估》(附件B-03):是否属于建议/中介、是否构成托管、是否触发Travel Rule强化要求;
IT出具《系统控制与日志方案》(附件B-04);
AML出具《风险评估与监测规则调整方案》(附件B-05);
关键人员/CEO审批;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
上线后30天内复盘并形成《上线合规复盘报告》(附件B-06)。
控制点C1:任何对外材料发布前必须由合规审批并留痕;
控制点C2:系统上线必须具备审计日志与回滚机制;
控制点C3:产品/业务范围与许可范围不一致时,立即暂停相关功能并升级至CEO与合规负责人。
对外披露审批记录、版本留存(≥监管最低年限);
新业务评估材料、批准记录、复盘报告;
客户沟通话术与培训记录。
如业务已发生超范围交付或对外误导披露:
立即停止相关内容/功能;
合规启动“重大事件评估”并提出客户补救;
必要时触发对监管沟通/通报机制(见第24章风险地图与重大事件处理条款)。
建立公司治理与合规治理框架,确保董事会能够真实监督风险,形成“三道防线”的问责链条,满足持续监管预期与银行/合作机构尽调要求。
适用于董事会、管理层、业务线、合规/AML/风控/IT、内审与外包服务商。
三道防线(Three Lines of Defence):
第一防线:业务与运营(执行与初步识别)
第二防线:合规/AML/风险管理(制定规则、监测与否决权)
第三防线:独立审查(内审/外部审计/独立合规评估)
董事会(Board)
风险与合规委员会(Risk & Compliance Committee)
审计委员会(Audit Committee)(可与第三道防线联动)
董事会不得外包以下事项(可直接写入董事会议事规则):
风险偏好与客户接受政策;
AML/Travel Rule总体框架批准与年度复核;
关键外包决策与退出预案;
重大事件处置与对监管沟通原则;
关键岗位任免与能力评估结果确认。
严格按流程执行KYC/EDD、客户风险评级、交易处理;
对异常交易、客户资料不一致、拒绝配合等情况,必须触发升级;
形成操作留痕:工单、日志、审批记录。
制定政策与程序、监控指标、规则库与升级阈值;
对高风险客户/交易拥有否决权,业务必须执行;
维护风险登记册(Risk Register)与整改闭环;
组织培训、合规检查与持续评估。
至少年度对以下进行独立评价并向董事会报告:
AML/Travel Rule运行有效性;
IT控制与日志可追溯性;
外包治理与供应商风险;
投诉处理、信息披露一致性;
对重大缺陷出具整改建议与期限,跟踪至关闭。
董事会:季度至少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召开)
风险与合规委员会:每月一次
操作层合规例会:每周一次(或按业务量调整)
每月提交董事会/委员会的“合规治理包”至少包含:
客户风险分布与新增高风险客户列表
交易监测告警统计与处置结果
STR/可疑活动升级情况(不披露敏感细节时可用摘要)
投诉与纠纷统计、处理时效
外包服务SLA/KPI与重大事件
重大系统变更、渗透测试/漏洞修复状态
整改台账与逾期事项
控制点G1:第二道防线否决权必须制度化(写明“业务必须执行”);
控制点G2:所有治理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决议与行动项清单;
控制点G3:重大事件触发“24小时内部通报”并启动调查与补救。
《董事会/委员会会议纪要模板》(附件C-01)
《月度合规治理包目录》(附件C-02)
《风险登记册Risk Register模板》(附件C-03)
《整改闭环台账》(附件A-04复用)
若出现治理失效迹象(如业务不执行合规否决、外包失控、日志缺失):
合规负责人立即升级至CEO与董事会;
启动独立审查;
必要时暂停相关业务功能并启动客户补救计划。
附件A:文件控制类(A-01至A-04)
附件B:许可边界与上线评估类(B-01至B-06)
附件C:治理会议与风险管理类(C-01至C-03)
本章用于把“我们到底做什么/不做什么/先做什么再做什么”写成监管可审查、内部可执行、系统可落地的制度文件。
适用对象:业务负责人、Key Individual、合规、AML、IT、产品、外包管理。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明确本公司在南非以 FSCA/FAIS 监管框架开展“加密资产(Crypto Asset)相关金融服务”的:
许可展业范围(In-scope);
明确排除范围(Out-of-scope);
申请组合与分阶段上线策略(Phased Strategy);
范围变更与新增业务上线的审批、证据链与留痕要求;
从而确保:对监管申报、对外披露、系统能力、人员配置与合规控制完全一致,并可被审计与复盘。
本章适用于:
牌照申请/变更文件:Business Plan、Programme of Operations、组织架构、风险评估、制度包;
对外披露:网站/APP/营销材料/客户条款/费率表;
内部运营:产品功能上线、客户接入、交易处理、资金路径、托管模式、外包边界;
持续监管:监测规则库、KPI报表、投诉处理、重大事件通报。
In-scope Services(许可范围内服务):在公司拟申请/已获FSCA(FAIS)授权的范围内,围绕“Crypto Asset”金融产品提供的Advice与/或Intermediary Services(以最终许可载明为准)。
Out-of-scope Services(排除范围):未获授权、或公司政策明确不提供的活动。
Phase(阶段):公司为降低监管与运营风险而采用的分阶段授权/分阶段上线策略。
Custody(托管):公司对客户加密资产形成控制或对私钥/签名权限形成控制的任何安排(含直接或通过外包/技术伙伴实现)。
Fiat Rails(法币通道):客户法币资金在银行/PSP/支付机构体系内的入金、出金、退款、冲正、冻结等流程与控制点。
公司对监管、银行、合作机构与客户的服务范围表述必须采用“受规管活动类型(Advice/Intermediary)+ 金融产品子类别(Crypto Asset)+ 渠道/客户类型 + 关键边界(是否托管/是否触碰客户资金)”四段式写法;
禁止使用“我们做所有加密相关业务”“一站式全能平台”等不可审查、不可执行的表述;
任一服务功能上线前必须完成:范围定位 → 合规/AML/IT评估 → 控制点与记录就绪 → 批准 → 上线后复盘。
公司必须建立并维护《服务范围矩阵》(附件D-01),至少包含以下字段(不可缺失):
服务名称(Service Name)
监管属性(Advice / Intermediary / Both / Neither)
客户类型(Retail / Professional / Corporate)
渠道(App / Web / OTC Desk / API)
是否触碰客户法币资金(Yes/No;若Yes,写明资金路径)
是否托管/控制私钥(Yes/No;若Yes,适用第15章全套要求)
主要风险点(AML/市场操纵/欺诈/网络安全/投诉)
关键控制点(控制点编号关联第12/14/15/17章等)
必备记录(台账/日志/审批/对账)
负责人(Owner:业务/合规/AML/IT)
公司必须明确并对外披露(如适用)以下排除范围(示例清单,可按实际删减/增加,但必须写清):
不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
不提供未经授权的个性化投资建议(若仅获批中介服务);
不开展杠杆/期货/期权等衍生品(除非另行获批并建立专项制度);
不进行自营对赌客户、不以客户订单为对手盘(如涉及做市,必须单独披露冲突与隔离);
不接受来源不明资金、不为匿名/不可识别客户提供服务;
不在未完成Travel Rule与监测控制前开展高频跨境转账业务(如适用)。
控制点S1:任何对外材料必须引用《服务范围矩阵》版本号,确保一致。
下列为“可直接递交”的制度口径模板。你可按你真实业务选用并填空(方括号为可替换项)。
本公司在获批授权范围内,就“Crypto Asset(加密资产)”金融产品向客户提供以下中介服务(Intermediary Services):
交易引导与执行协助:向客户展示交易报价/流动性来源信息,并在客户指令下协助其进行加密资产买卖/兑换的下单与执行(不承诺成交价格/收益);
撮合/转介(如适用):将客户订单按既定规则路由至[交易场所/流动性提供方/合作平台]执行,并对订单处理全过程留存审计日志;
结算与对账协调(如适用):向客户提供订单状态、成交回执、结算结果与余额变动记录,并建立差异处理流程;
客户支持与纠纷处理:对订单失败、退款、争议等提供标准化处理流程与时限承诺。
边界声明:
本公司[不/会]接触客户法币资金:资金路径为[客户→银行/PSP→(谁)→(谁)];
本公司[不/会]托管客户加密资产:如“会”,托管模式为[冷钱包/MPC/热钱包],并适用第15章制度。
若公司申请/获批包含建议服务(Advice),必须额外写明:
建议触发条件:何种沟通被视为建议;
客户适当性/适配性(Suitability/Appropriateness)流程;
记录保存:建议依据、客户目标与风险承受度、披露与确认;
禁止性行为:不得以佣金驱动误导性建议。
控制点S2:若范围包含Advice,必须同步启用《客户适当性评估表》(附件D-07)与《建议记录表》(附件D-08)。
公司采用分阶段策略的原则为:
先可控、后复杂:先上线可完全控制证据链的服务,再扩展托管/跨境/机构API等复杂服务;
先制度、后系统、再上线:制度与控制点必须先成文并跑通演示脚本;
先监管一致性、再商业扩张:范围扩张必须同步更新许可、披露、人员、AML/IT控制与外包边界。
许可/范围建议:以“Intermediary Services”为主,明确不做托管或采用最轻托管结构(如仅转介至第三方托管且公司不控制私钥)。
必备交付物:
《服务范围矩阵》(D-01)
《客户接受政策》(D-02)
《KYC/EDD与风险分级规则》(D-03)
《交易处理与订单留痕流程》(D-04)
《监测规则库(初版)》(D-05)
《投诉处理流程与登记册》(D-06)
上线门槛(Go-live Gate):
KYC/风险分级100%可执行;
交易日志可回溯(含订单创建、修改、撤销、成交、失败、退款);
可疑活动升级机制跑通;
例外与冻结机制可执行。
触发条件:Phase 1运行≥[3]个月且无重大缺陷;完成独立审查通过。
新增范围示例:钱包服务、托管(冷钱包/MPC)、更高频转账、机构客户。
必须新增制度与证据链:
第15章托管专项制度全套(密钥治理、权限分层、对账、审计轨迹);
第17章信息安全与“可演示证据链”升级;
AML监控规则升级(高频、跨境、链上聚合风险);
外包治理与退出预案(第18章)强化。
新增范围示例:API机构通道、商户/支付协同、跨境大额、更多产品线。
必须条件:
Travel Rule机制成熟、异常场景处理闭环;
资金路径可追溯与冻结/执法响应机制完善;
年度渗透测试、灾备演练完成并留证;
董事会批准的风险偏好与额度体系就绪。
控制点S3:任何Phase升级必须提交《Phase升级评估报告》(附件D-09)并由董事会或风险合规委员会批准。
轻微变更:不改变监管属性(Advice/Intermediary)、不触碰客户资金、不涉及托管控制权的功能优化;
重大变更:新增Advice、托管、跨境大额、机构API、资金路径改变、外包核心职能改变。
业务提交《新服务/变更申请表》(D-10);
合规出具《监管属性判定与披露影响评估》(D-11);
AML出具《风险评估与监测规则调整方案》(D-12);
IT出具《系统控制域与日志方案》(D-13);
外包管理出具《供应商影响与退出预案更新》(D-14);
Key Individual/CEO审批;重大变更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批准;
上线后[30]天复盘并形成《上线合规复盘报告》(D-15)。
S1:对外披露必须引用《服务范围矩阵》版本号;
S2:涉及Advice必须启用适当性评估与建议记录;
S3:Phase升级必须董事会/委员会批准;
S4:托管/钱包上线前必须完成第15章与第17章“演示脚本”验收;
S5:资金路径改变必须触发财务、AML与客户条款同步更新并留痕;
S6:任何超范围交付触发立即停用功能、内部通报与补救机制。
以下记录必须保存并可随时导出(保存期限按监管最低要求执行;公司可内部设定更长):
《服务范围矩阵》及历史版本;
上线审批链条材料(评估表、批准记录、复盘报告);
订单与交易日志、资金路径记录、异常处理工单;
客户沟通与披露确认记录(含风险提示确认);
外包合同、SLA、KPI与退出演练记录。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必须按“重大事件”路径升级至合规负责人、Key Individual与CEO(必要时董事会):
服务被认定或疑似超出许可范围;
未经批准触碰客户资金或形成托管控制权;
新功能上线导致日志缺失、无法对账、无法解释交易;
客户投诉集中爆发或出现媒体/执法关注;
Travel Rule/监测机制无法覆盖高风险场景(如跨境高频转账)。
所有人不得使用“口头范围”;必须使用本章与《服务范围矩阵》定义的范围;
每次变更都必须更新:
本章相关条款(如范围变化);
附件D-01矩阵;
对外披露与客户条款;
培训与签收记录。
D-01《服务范围矩阵(Scope Matrix)》
D-02《客户接受政策(Customer Acceptance Policy)》
D-03《KYC/EDD与风险分级规则表》
D-04《订单处理与执行留痕流程说明(含字段清单)》
D-05《监测规则库(Rule Library)初版模板》
D-06《投诉处理流程与投诉登记册》
D-07《客户适当性评估表(如适用)》
D-08《建议记录表(如适用)》
D-09《Phase升级评估报告》
D-10《新服务/变更申请表》
D-11《监管属性判定与披露影响评估》
D-12《AML风险评估与监测规则调整方案》
D-13《系统控制域与日志方案》
D-14《供应商影响与退出预案更新》
D-15《上线合规复盘报告(30天)》
(Regulatory Positioning, Comparative Analysis & Strategic Fit)
本章用于向 FSCA、银行、合作机构、董事会解释:
为什么选择南非、南非CASP在全球合规版图中的位置、以及公司为何“适合”在南非持牌运营。
该章节常被监管与银行作为“理解你是否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关键判断材料。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旨在:
明确南非 CASP(FAIS FSP + Crypto Asset 授权)的监管哲学与制度优势;
解释其与 EU MiCA、UK FCA Crypto Registration、离岸 VASP 的本质差异;
说明本公司选择南非作为持牌地的战略合理性与合规可持续性;
为董事会、监管机构与第三方(银行/清算/审计)提供一致的定位口径。
本章适用于:
FSCA 申牌文件中的 Business Rationale / Regulatory Context;
银行开户、PSP 接入、审计与尽调材料;
对外投资人说明文件、董事会战略材料;
内部培训(理解监管差异,避免错误表述)。
Principle-based Regulation(原则制监管):监管关注风险、问责与治理能力,而非仅条文勾选。
Rule-based Regulation(条款制监管):以明确规则、分类、最低标准为主的统一制度。
Conduct Regulation(行为监管):关注客户保护、信息披露、公平性与市场行为。
Passporting(护照机制):在一国获批后可跨区直接展业的法律机制(南非不适用)。
南非并未通过一部“独立加密法”来监管加密资产,而是:
将 Crypto Asset 明确纳入 FAIS Act 下的“金融产品”范畴;
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遵循成熟的金融行为监管体系。
制度意义(可直接写入申牌材料):
加密资产服务不再处于监管灰区;
客户保护、适当性、投诉处理、信息披露等要求与传统金融对齐;
对银行、审计师、机构合作方更具可理解性与可接受性。
与部分司法辖区不同,南非监管重点在于:
Key Individual / Representative 的胜任力与问责链条;
公司是否具备真实治理与持续合规能力;
是否能解释“你如何保护客户、如何防止滥用、如何处理异常”。
监管逻辑总结:
FSCA 更关心:
“当事情出问题时,谁负责?如何发现?如何纠正?是否留下证据?”
南非 CASP 制度的核心目标之一是:
规范面向南非本地居民的加密资产服务;
降低诈骗、误导销售、不透明费用、无序平台风险。
因此,监管对以下方面高度敏感:
营销与宣传表述;
是否暗示“保本/无风险”;
投诉与纠纷处理效率;
客户教育与风险提示。
以下对比用于制度解释与董事会战略判断,并非“优劣评判”。
| 维度 | 南非 CASP(FAIS) | 欧盟 MiCA CASP |
|---|---|---|
| 监管逻辑 | 行为监管 + 原则制 | 条款制 + 分类监管 |
| 法律基础 | FAIS Act | MiCA (EU 2023/1114) |
| 业务分类 | Advice / Intermediary | 多项 CASP 分类 |
| 护照机制 | ❌ 无 | ✅ 有 |
| 适合市场 | 南非本地用户 | 欧盟跨境零售 |
| 审批关注点 | 人、流程、行为 | 资本、制度、分类 |
| 银行理解度 | 高 | 中–高 |
制度结论(可直接引用):
MiCA 适合“欧盟市场规模化零售”;
南非 CASP 更适合“本地合规经营 + 行为监管可解释”。
| 项目 | 南非 CASP | UK FCA Crypto |
|---|---|---|
| 是否完整牌照 | ✅ 是(FAIS FSP) | ❌ 否(AML 注册) |
| 是否可提供建议 | 视授权 | ❌ 不鼓励 |
| 是否强调行为监管 | ✅ 强 | ❌ 弱 |
| 银行开户难度 | 中 | 高 |
| 客户保护框架 | 成熟 | 有限 |
| 长期经营适配 | 高 | 中 |
一句话总结:
英国注册是“反洗钱准入”;
南非 CASP 是“金融行为监管下的加密经营许可”。
| 对比点 | 南非 CASP | 快速离岸 VASP |
|---|---|---|
| 监管深度 | 深 | 浅 |
| 银行接受度 | 中–高 | 低 |
| 客户保护 | 强 | 弱 |
| 可持续性 | 高 | 不确定 |
| 成本 | 中 | 低 |
| 适合用途 | 本地长期经营 | 展示/过渡 |
本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
南非本地个人与企业客户;
需要受监管、透明、可投诉、可追责的加密资产服务。
南非 CASP 的监管目标与本公司客户结构高度一致。
本公司已建立:
明确的董事会治理与三道防线;
可执行的 AML / Travel Rule / 监测机制;
完整的信息披露、投诉与纠纷处理流程。
上述能力与 FSCA 对 CASP 的持续监管期望相匹配。
在集团层面:
南非 CASP 可作为非洲合规运营中心;
与 EU MiCA、UK、HK、UAE 等牌照形成功能互补;
降低单一司法辖区政策变化的系统性风险。
所有对外文件、路演、营销、合作沟通中,必须统一以下表述逻辑:
“本公司为 FSCA 监管下的 FAIS FSP,获授权就 Crypto Asset 提供[Advice/Intermediary]服务”;
不得暗示南非牌照可替代其他司法辖区许可;
不得暗示“全球通行/无监管限制”。
❌ “南非牌照等同欧盟护照”;
❌ “FSCA 兜底/保障收益”;
❌ “全球最低成本合规”;
❌ “监管宽松/容易过”。
控制点P1:合规必须审查所有对外“监管定位”相关材料。
合规负责人维护《监管定位与对标说明书》(附件E-01);
每年至少一次复核,或在以下情形触发即时更新:
法规变化;
业务范围变化;
银行/监管反馈显示理解偏差。
所有销售、BD、客服、管理层必须完成“监管定位与合规表述”培训;
培训完成需签署《合规表述确认书》(附件E-02)。
P1:所有监管定位类材料必须经合规审批;
P2:年度复核并留存版本;
P3:发现对外误导表述,立即下架并启动纠正与培训;
P4:银行/监管反馈纳入《监管沟通记录台账》。
《监管定位与对标说明书》及历史版本;
培训材料、签到与确认书;
对外材料审批记录;
银行/监管沟通纪要。
如发生以下情形,必须升级至合规负责人、Key Individual 与 CEO:
对外被认定存在“监管误导”;
合作方/银行基于错误理解作出业务决策;
监管对公司定位提出质询或整改要求。
本章与《服务范围矩阵》《对外披露材料》存在强关联;
任一变更必须同步更新并重新培训;
所有旧版文件必须归档保存,不得销毁。
E-01《监管定位与跨司法辖区对标说明书》
E-02《合规表述确认书(销售/BD/客服)》
E-03《监管/银行沟通记录台账》
本章是 FSCA 审核的“生死章”之一。
监管重点不在“公司注册是否完成”,而在于:
该 CASP 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可被问责、是否具备持续经营与合规能力。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旨在明确本公司作为南非 CASP(FAIS FSP – Crypto Asset) 的:
法律主体结构与控制权安排;
董事会与管理层治理框架;
关键人员(Key Individual / Representatives)职责与资格;
实质性运营(Substance)判断标准与最低配置;
外包边界与不可外包核心职能;
从而确保公司满足 FSCA 对“真实运营、可问责、可持续”的监管期望。
本章适用于:
FSCA 牌照申请表(FSP Application);
Business Plan / Governance Statement;
银行开户、审计尽调、第三方合规评估;
内部治理与持续监管。
FSCA 对 CASP 的实质性运营要求基于以下原则:
Substance over Form:重实质、轻形式;
Accountability:清晰的责任链条;
Fit & Proper:人员胜任力与诚信;
Ongoing Capability:持续合规能力,而非一次性文件。
本公司作为 CASP 的申请主体:
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南非法人实体;
具备清晰的股权结构与最终受益人(UBO);
不存在匿名股东或不可识别控制权安排。
公司必须向 FSCA 披露:
直接及间接股东(≥5%);
最终控制人(UBO);
集团内是否存在其他受规管金融实体;
是否存在跨境控制或管理安排。
控制点G1:任何股权变更必须事前评估对牌照的影响并通知监管(如适用)。
董事会对 CASP 的整体合规与经营承担最终责任,包括:
战略方向与风险偏好;
合规文化与“Tone from the Top”;
关键人员任命与绩效监督;
重大合规事件与整改。
公司可设立:
风险与合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技术与信息安全委员会(如涉及托管/钱包)。
公司必须指定至少一名 Key Individual:
对 FAIS 下的加密资产服务承担全面责任;
对监管沟通、制度执行、人员监督负责;
具备适当的金融、合规或相关经验。
KI 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公司活动不超出许可范围;
监督 AML/CFT、客户保护与投诉处理;
对违规或缺陷采取纠正措施。
如公司存在面向客户的业务人员:
必须注册为 Representatives;
接受持续培训与胜任力评估;
其行为由 KI 负责监督。
控制点G2:无 KI 或 KI 不可履职即构成重大合规缺陷。
公司必须具备:
可识别的办公地址(自有或长期租赁);
可联系的管理与合规人员;
可演示的日常运营流程。
FSCA 关注的不是人数,而是:
是否有人真正“在做事”;
是否理解业务与风险;
是否能在问题发生时立即响应。
关键决策(如新产品上线、重大变更、风险升级)必须:
在公司内部作出;
有会议记录与审批链条;
可向监管解释“为何如此决定”。
监管判断红线:
❌ 空壳公司
❌ 全部决策在境外、南非仅“挂名”
❌ 无法说清楚“今天谁在负责什么”
公司可在合规前提下外包:
IT 系统开发与维护;
区块链分析工具;
客服支持(受监督);
审计、法律等专业服务。
以下职能不得完全外包:
合规监督与最终判断;
AML/CFT 决策与 STR 提交;
客户接受与风险分级的最终决定;
监管沟通责任。
控制点G3:外包≠责任转移,责任始终在 CASP 本身。
如发现实质性不足,公司必须:
立即识别影响范围;
制定整改计划与时间表;
必要时暂停相关业务;
记录整改与复核结果。
G1:股权/控制权变更评估;
G2:Key Individual 履职监测;
G3:外包治理与责任不可转移;
G4:实质性年度自评。
公司注册与股权文件;
董事会与委员会会议纪要;
KI/Representative 任命与培训记录;
外包合同与监督记录;
实质性自评报告。
以下情形必须升级至董事会与监管沟通(如适用):
KI 无法履职或离任;
实质性运营被质疑;
监管要求整改或补件。
本章与第3章(服务范围)、第4章(监管定位)强关联;
任一重大变更需同步更新并培训。
(Financial Soundness, Capital Adequacy & Going-Concern Framework)
本章回答监管与银行的核心问题之一:
“这家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持续、稳健、负责任地经营加密资产服务?”FSCA 并非只看“注册资本数字”,而是综合评估资本来源、费用覆盖能力、现金流、治理与应急能力。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旨在:
说明公司在南非开展 CASP 业务所具备的资本与财务资源基础;
建立可被审计的持续经营(Going Concern)判断框架;
明确资本来源、资金用途与资金隔离原则;
向 FSCA、银行及审计师证明公司具备长期合规经营能力。
本章适用于:
FSCA 牌照申请与补件;
银行开户、支付通道接入;
审计、投资人尽调;
内部财务治理与预算管理。
FSCA 对财务与资本的监管关注点包括:
Sufficiency:是否足以覆盖业务与合规成本;
Transparency:资本来源是否清晰、合法、可解释;
Liquidity:是否具备即时履约与应急能力;
Prudence:是否存在过度杠杆或不可持续模式;
Continuity:是否可在压力情景下持续运营。
截至目前,南非对 CASP(FAIS FSP – Crypto Asset):
未设定统一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数额;
但要求申请人证明其财务资源与业务规模、风险水平相匹配。
制度性表述(建议写法):
“本公司在未设定明确最低资本门槛的监管框架下,主动采用审慎原则,配置足以覆盖至少 [12] 个月运营与合规成本的自有资金。”
公司资本主要包括(按实际勾选):
已缴注册资本;
股东注资(Equity Injection);
留存收益(如适用)。
所有资本与注资必须:
来自可识别股东/UBO;
不得来源于匿名、非法或高风险渠道;
提供必要的 SoF/SoW 文件(如银行流水、审计报告、声明)。
控制点F1:任何新增资本必须完成 AML 来源审查并留存证据。
公司预计主要费用包括:
人员成本(管理、合规、AML、IT);
技术与系统费用;
外包与专业服务(法律、审计);
办公与行政费用;
监管与合规维护成本。
公司必须建立年度预算,并至少按季度复核:
实际支出 vs 预算;
偏差原因与纠正措施;
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客户资金(如涉及)必须与公司自有资金严格隔离;
公司不得挪用、混同或为自有目的使用客户资产。
法币:通过独立银行账户或 PSP 账户;
加密资产:通过独立钱包结构(如适用),并与第15章托管制度衔接。
控制点F2:隔离结构必须可被审计、可对账、可解释。
公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正式评估,或在以下情形触发即时评估:
收入显著下降;
重大监管或合规事件;
银行账户受限;
资本结构发生变化。
评估应至少覆盖以下情景:
收入下降 [30–50%];
主要银行或 PSP 中断;
技术系统重大故障;
合规成本上升。
公司必须:
维持完整、准确的账簿;
可按要求向监管或银行提供财务信息。
公司应委任合资格审计师;
年度审计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并留存。
公司必须制定:
流动性应急方案;
资本补充触发条件;
成本削减与业务调整预案。
F1:资本来源审查;
F2:客户资金隔离与对账;
F3:年度持续经营评估;
F4:预算偏差纠正。
资本与注资文件;
预算与财务报表;
银行账户与对账记录;
审计报告;
持续经营评估与压力测试记录。
以下情形必须升级至董事会与合规负责人:
资本不足风险;
银行账户受限;
审计保留意见;
无法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本章与第3章(服务范围)、第5章(Substance)强关联;
任一重大财务变化需同步更新申牌文件与内部制度。
(Application Process, Regulatory Engagement & Timeline)
本章解决的问题:
“南非 CASP(FSCA)究竟如何受理、如何补件、如何判断成熟度?”FSCA 的核心不是“是否提交了表格”,而是是否已建立可持续合规运营能力。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用于:
明确公司向 FSCA 申请 CASP 许可/登记的标准路径;
规范与 FSCA 的沟通、补件与信息披露机制;
建立内部可执行的时间表与责任分工;
降低因流程误判导致的延误或拒绝风险。
FSCA 对 CASP 的监管特点:
以 FAIS Act 为法律底座;
以 FSP 许可/变更 为载体;
强调 持续适当性(Ongoing Fit & Proper);
审核重点集中于 治理、AML、客户保护、实际运营能力。
制度性结论:
FSCA 的审批逻辑是“是否已可合规运营”,而非“是否计划未来再补齐”。
公司申请南非 CASP 许可/登记,通常包括以下阶段:
明确服务范围(见第3章);
搭建公司与人员实质(第5章);
完成制度文件(AML、风险、治理等);
评估资本与持续经营能力(第6章)。
关键要求:
在向 FSCA 提交前,公司应已具备**“可运行状态”**,而非仅概念性方案。
通过 FSCA 指定系统或流程递交;
提交:
FSP 许可/变更申请;
CASP 业务说明;
全套制度文件与附件。
FSCA 将:
审查文件一致性;
发出补件/澄清请求(Queries / RFI);
重点核查治理、AML、人员与客户保护。
批准 / 条件性批准;
登记为可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 FSP;
纳入持续监管与报告义务。
提交材料通常包括:
申请表格(FSP / 变更);
业务与服务说明;
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AML/CFT 与风险管理文件;
关键人员资料;
财务与资本说明。
控制点P1:所有材料必须前后一致,避免“制度说一套、业务说另一套”。
FSCA 补件通常集中在:
服务边界是否清晰;
客户资金或资产如何保护;
AML 如何落地而非停留在政策;
外包是否过度;
关键人员是否真正理解业务。
每一答复必须包含:
解释 + 流程 + 责任人 + 证据;
避免空泛承诺(如“将来会完善”)。
以下为现实区间,具体视业务复杂度与补件轮次而定。
| 阶段 | 预计时间 |
|---|---|
| 内部准备 | 1–3 个月 |
| 正式递交 | 即时 |
| FSCA 初审 | 1–2 个月 |
| 补件往返 | 1–3 个月 |
| 决定 | 1 个月 |
| 总周期 | 3–9 个月 |
董事会:最终责任与批准;
CEO/负责人:整体协调;
合规官:与 FSCA 沟通、补件;
MLRO:AML 相关答复;
财务负责人:资本与财务说明。
在申请期间,如发生以下变化,必须评估是否需通知 FSCA:
股东或控制权变化;
服务范围调整;
关键人员变更;
资本结构变化。
在未完成制度前过早提交;
业务描述与实际能力不符;
对补件响应缓慢或答非所问;
忽视银行与支付通道的同步准备。
所有提交材料版本;
与 FSCA 往来邮件与函件;
补件答复与内部审批记录;
时间表与里程碑。
任何因 FSCA 要求修改的制度,必须:
更新内部版本;
同步培训相关人员;
留存变更记录。
适当人选(Fit & Proper)评估 + 资金/财富来源(SoF / SoW)制度
(Fit & Proper Assessment & Source of Funds / Wealth Framework)
本章解决的问题:
“谁在控制这家公司?这些人是否可信、胜任、资金是否干净且与业务风险相匹配?”在南非 CASP 监管中,Fit & Proper + SoF/SoW 是第一性审查重点,其重要性高于商业模式本身。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用于:
建立股东、UBO 与关键人员的持续适当性评估框架;
明确 SoF / SoW 的可接受标准、文件与审查流程;
确保公司治理、资金与人员符合 FAIS Act 与 FSCA 要求;
为 FSCA、银行、审计与合作方提供可审计、可追溯证据链。
本章适用于:
≥10% 股东;
实际控制人(UBO);
董事、CEO/General Manager;
合规官、MLRO;
对业务或客户资产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
FSCA 对适当人选的要求基于:
FAIS Act(金融咨询与中介服务法);
Fit & Proper Requirements(持续适用);
AML/CFT 相关法规与指引;
风险为本(Risk-based)的监管方法。
FSCA 的评估并非形式化清单,而是围绕以下四个维度:
无重大刑事记录;
无严重金融犯罪、欺诈、洗钱或恐怖融资记录;
无隐瞒破产、失败企业或监管处罚的行为;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可核查。
控制点F&P-1:任何不披露或误导性披露,均可能导致拒批或后续吊销。
是否理解加密资产服务的核心风险;
是否具备与角色相匹配的管理或专业经验;
是否能够对业务与合规形成有效监督。
个人/实体净资产是否与投资规模匹配;
是否存在过度负债或流动性压力;
是否依赖高风险或不可持续资金来源。
是否具备足够时间履行职责;
是否存在过多外部职位导致“名义任职”。
公司必须:
披露完整股权结构;
穿透至最终自然人;
说明控制权与表决权安排。
以下情形将触发强化审查(EDD):
名义股东 / 代持;
多层离岸结构且无商业合理性;
无法解释的信托或特殊目的实体。
指 用于本次投资或注资的直接资金来源。
指 形成该等资金的长期财富来源。
制度性要求:
SoF 必须与 SoW 在逻辑上一致、连续、可解释。
| 资金/财富来源 | 接受度 |
|---|---|
| 工商业经营利润 | ✅ 高 |
| 投资收益(股权、基金、房产) | ✅ 高 |
| 薪酬与分红 | ✅ |
| 长期合规加密投资收益 | ⚠️ 需强证据 |
| Token 分配 / ICO | ⚠️ 强化审查 |
| 第三方借款 | ❌ 高风险 |
原则总结:
宁可简单清晰,不可复杂模糊。
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流水(3–5 年);
经审计财务报表或税务文件;
股权/资产出售协议;
投资对账单;
加密资产链上路径说明(必要时);
资金来源说明函(Signed Statement)。
至少具备治理与风险意识;
能够理解并质询加密业务风险;
对合规与客户保护承担最终责任。
独立于业务线;
可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对 AML、客户保护与监管沟通负责。
理解链上与链下风险;
具备 STR 决策独立性;
能抵抗商业压力。
公司必须:
每年至少一次复核;
在重大变化时即时评估。
股权或控制权变化;
刑事或监管调查;
财务状况恶化;
角色或职责重大调整。
如发现不适当风险:
升级至董事会;
采取限制、替换或补救措施;
评估是否需通知 FSCA。
Fit & Proper 评估表;
SoF / SoW 文件与说明;
背景调查记录;
决策与审批记录;
持续评估日志。
与第5章(Substance)、第6章(资本)、第7章(流程)联动;
任一人员或股权变化需同步更新申牌与内部制度。
(Corporate Governance, Risk Management & Three Lines of Defence)
本章解决的问题:
“董事会是否真正掌控风险?合规是否独立?业务是否被有效制衡?”在南非 CASP 监管实践中,治理与风险管理能力往往比业务创新更重要。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旨在:
建立符合 FSCA 要求的公司治理架构;
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与控制职能的职责边界;
通过“三道防线”模型确保风险可识别、可控制、可问责;
支撑公司长期、稳健、合规地提供加密资产服务。
公司治理遵循以下原则:
问责制(Accountability):职责清晰、可追责;
独立性(Independence):合规与风险不受业务干预;
透明性(Transparency):决策与风险可被记录与审查;
比例性(Proportionality):治理复杂度与业务风险相匹配;
持续性(Continuity):治理机制持续有效而非一次性文件。
董事会对公司承担最终责任,包括:
制定公司战略与风险偏好;
批准关键政策与制度;
任命与监督高级管理层;
确保合规、客户保护与财务稳健。
制度性声明:
董事会不得将其核心治理责任外包或形式化。
负责:
执行董事会决策;
建立并运行内部控制;
确保日常运营符合监管要求;
向董事会定期报告风险与合规状况。
公司识别并管理以下主要风险:
合规与监管风险;
AML/CFT 风险;
操作与系统风险;
市场与流动性风险;
声誉与客户保护风险;
第三方与外包风险。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至少年度一次);
风险评级基于 可能性 × 影响;
重大风险需升级至董事会。
董事会应批准书面的风险偏好声明,明确:
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风险类型;
风险限额与阈值;
触发升级与纠正措施的条件。
负责日常业务执行;
在流程中嵌入合规与控制;
对异常情况进行初步识别与报告。
制定政策与控制框架;
监督第一防线执行情况;
进行独立风险评估与 AML 决策;
向董事会/管理层报告。
关键要求:
合规与 MLRO 必须具备挑战业务决策的权力。
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
定期评估治理与控制有效性;
向董事会直接汇报。
以下事项不得外包:
风险偏好设定;
关键政策批准;
高风险客户或产品决策;
外包决策本身;
重大合规事件处置。
公司确保:
合规官/MLRO 不受业务 KPI 影响;
可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具备充足资源与权限。
至少每季度一次;
记录决议、风险讨论与行动项。
包括但不限于:
合规报告;
AML/STR 报告;
风险评估更新;
客户投诉与事件汇总。
建立事件报告与升级流程;
重大事件需及时评估是否通知 FSCA;
采取纠正与防范措施。
定期对董事、员工进行合规培训;
建立“合规优先”的企业文化;
培训记录留存。
董事会与委员会会议纪要;
风险评估与风险登记册;
合规与 AML 报告;
内外部审计报告。
与第5–8章联动;
治理结构或风险偏好变化需即时更新。
(Key Function Holders, Competency Requirements & Regulatory Interview Readiness)
本章解决的问题:
“谁在负责什么?是否具备能力?在被 FSCA 问到关键问题时,是否能给出可执行答案?”FSCA 在审查中高度重视‘人’是否真正理解并控制风险,而非仅有制度文本。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用于:
明确南非 CASP 运营中的关键岗位清单与职责边界;
设定各岗位的胜任力(Competency)与独立性要求;
建立可审计的人员任命、评估与替换机制;
为 FSCA 面谈/书面问询提供标准化应答框架。
下列岗位被认定为关键岗位(KFH):
| 岗位 | 是否必须 | 监管关注重点 |
|---|---|---|
| 董事(Board) | ✅ | 治理、风险偏好、问责 |
| CEO / General Manager | 强烈建议 | 执行力、整体控制 |
| Compliance Officer | ✅ | 独立性、合规判断 |
| MLRO | ✅ | AML 决策与 STR |
| 财务负责人 | 视规模 | 资金与持续经营 |
| IT / 系统负责人 | 视业务 | 系统安全与可审计性 |
批准战略与风险偏好;
审批关键制度与政策;
监督管理层、合规与 AML;
确保客户保护与资金安全。
理解加密资产服务的主要风险;
能够独立质询管理层;
具备监管与治理意识。
FSCA 常见关注点:
“董事是否真正理解加密风险,还是完全依赖顾问?”
负责日常运营与战略执行;
协调业务、合规、技术与财务;
向董事会报告重大风险与事件。
管理与执行经验;
对业务模式与风险有整体理解;
能在合规与商业之间作出平衡。
制定与维护合规制度;
监督业务合规执行;
作为 FSCA 的主要联络人;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不受业务 KPI 或收入目标影响;
可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有权否决不合规业务。
制度性声明:
合规官的否决权不得被商业目标凌驾。
AML/CFT 制度实施;
可疑交易识别与 STR 决策;
与 FIC(金融情报中心)沟通;
AML 培训与风险评估。
理解链上与链下 AML 风险;
能解释监控规则与阈值;
在商业压力下保持独立判断。
管理资本与流动性;
维护账簿与财务报告;
支持持续经营评估;
配合审计与监管查询。
确保系统安全与稳定;
管理访问控制、日志与变更;
支持监管演示与审计。
所有关键岗位需经董事会批准;
任命前完成 Fit & Proper 审查。
至少年度一次;
结合绩效、合规与培训记录。
建立岗位替代与过渡安排;
关键岗位空缺需评估是否通知 FSCA。
入职培训(监管、AML、系统);
年度持续培训;
培训记录留存。
业务模式与风险;
客户资产保护;
AML 决策流程;
外包与系统控制;
治理与独立性。
用流程而非概念回答;
指明责任人;
提供可验证证据。
示例问法:
“当高价值客户施压要求放行交易时,你怎么做?”
岗位描述(JD);
任命与董事会决议;
Fit & Proper 评估;
培训记录;
面谈纪要(如有)。
与第8章(Fit & Proper)、第9章(治理)联动;
人员变更需同步更新申牌材料。
(Application Documentation – Master Checklist Part I)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到底要交什么?哪些是‘必须’,哪些是‘高频被问’?如何一次性交到位?”FSCA 对 CASP 的审查高度依赖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与可执行性。
材料齐全 ≠ 可通过;逻辑一致、能运行,才是关键。
本章用于:
列示南非 CASP 许可/登记所需的核心申请材料清单;
明确每一类材料的监管用途与关注点;
作为公司内部申牌项目管理与交付核对表;
支持 FSCA 审查、银行尽调与后续持续监管。
本清单为最低完整集(Minimum Complete Set);
所有文件应保持:
内容前后一致;
与实际运营能力相匹配;
可被执行、可被审计;
建议建立版本控制表与递交记录表。
公司注册证书(南非);
公司章程 / MOI(涵盖加密资产服务);
公司注册地址与营业地址证明;
董事名册与任命文件。
是否为真实运营实体而非空壳;
章程是否允许 CASP 相关业务;
董事与实际控制是否清晰。
股权结构图(穿透至自然人 UBO);
股东协议(如适用);
控制权与表决权说明。
是否存在代持或不透明结构;
控制权是否与披露一致;
与第8章 Fit & Proper 的一致性。
业务模式说明(按第3章);
服务范围与边界定义;
客户类型与目标市场说明;
收费与盈利模式概述。
是否存在“泛化描述、实际能力不足”;
是否清楚区分自营、撮合、托管等角色;
是否面向本地用户并符合南非监管定位。
公司治理框架(第9章);
董事会与管理层职责说明;
风险管理框架与风险登记册;
三道防线说明。
董事会是否真正承担责任;
合规是否独立;
风险是否被持续管理而非一次性评估。
AML/CFT Manual;
客户风险评估模型;
CDD / EDD 程序;
STR 决策与报告流程;
AML 培训计划。
AML 是否“可运行”;
是否理解加密特有风险;
MLRO 是否具备独立性与能力。
董事、CEO、合规官、MLRO 的 CV;
身份证明;
无犯罪记录声明;
Fit & Proper 自评表。
人是否“名副其实”;
是否具备足够时间与经验;
是否真正理解其职责。
注册资本与注资证明;
资金来源说明(SoF / SoW);
初始预算与三年财务预测;
银行账户或开户计划说明。
资金来源是否清晰、可解释;
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是否存在客户资金混同风险。
系统架构说明(概览);
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说明;
日志与记录保存说明;
第三方系统使用说明(如适用)。
注:
技术细节将在 第17章 进行专项展开。
外包政策;
供应商尽调文件;
SLA / KPI;
退出与替换安排。
在递交前,必须确认:
服务范围 ↔ AML 风险匹配;
人员职责 ↔ 制度描述一致;
财务预测 ↔ 业务规模合理;
外包描述 ↔ 治理责任清晰。
所有递交文件版本;
内部审批与签署记录;
与 FSCA 往来函件。
本清单与第12章(AML)、第17章(IT)强关联;
任一材料更新需同步更新主清单。
(End-to-End AML/CFT & Travel Rule Operational Framework)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AML 是否真的跑得起来?当出现高风险交易时,谁来决定、如何记录、如何上报?”FSCA 与南非金融情报中心(FIC)关注的不是“有没有制度”,而是制度是否能被执行、被解释、被审计。
本章用于:
建立符合南非《FIC Act》及 FSCA 要求的 AML/CFT 运营体系;
将 AML 要求落实为端到端可执行流程;
明确 Travel Rule(转账信息规则) 在加密资产场景下的落地方式;
为监管检查、银行尽调与审计提供完整证据链。
本章适用于:
所有客户(个人 / 法人);
所有加密资产服务(交易、兑换、托管、转移等);
所有员工、管理层、董事及外包相关人员。
本章依据以下法规与指引制定:
Financial Intelligence Centre Act (FIC Act);
FSCA AML/CFT 指引;
风险为本方法(Risk-Based Approach, RBA);
FATF Recommendations(包括 Travel Rule 原则)。
公司 AML/CFT 体系包括以下核心模块:
客户识别与验证(CDD / EDD);
客户风险评级;
持续尽调(Ongoing Monitoring);
交易监控(链上 + 链下);
可疑交易报告(STR);
记录保存与审计;
培训与持续改进。
自然人;
法人 / 机构;
本地客户 / 非本地客户。
最低包括:
身份信息验证;
地址或经营地址;
受益所有人(UBO)识别;
业务关系目的说明。
以下情形触发 EDD:
高风险国家或地区;
高价值或高频交易;
复杂结构或代持;
PEP 或其关联方。
EDD 措施包括:
追加文件;
管理层审批;
更频繁监控。
| 风险维度 | 权重示例 |
|---|---|
| 客户国别 | 高 |
| 客户类型 | 中 |
| 业务/产品 | 中 |
| 交易行为 | 高 |
| 链上历史 | 中 |
低风险;
中风险;
高风险。
关键原则:
风险模型必须可解释、可调整、可复核。
交易频率与金额;
异常行为模式;
账户活动变化。
低风险:定期复核;
高风险:更频繁复核与更新资料。
法币进出;
内部转账;
支付通道异常。
高风险地址识别;
与制裁、暗网相关的交易;
路径与聚合分析(如适用)。
第一防线识别异常;
第二防线(MLRO)评估;
必要时向 FIC 提交 STR。
基于事实与合理怀疑;
不受商业压力影响;
决策过程必须记录。
公司在可行范围内:
识别转出/转入方;
传递必要的 Originator / Beneficiary 信息;
记录无法完成信息传递的情形。
可使用第三方解决方案;
技术不替代责任;
异常场景需人工处理与记录。
客户资料:≥5 年;
交易记录:≥5 年;
STR 与内部评估记录:≥5 年;
培训与审计记录:≥5 年。
入职 AML 培训;
年度更新培训;
关键岗位专项培训。
定期评估 AML 有效性;
根据风险变化更新制度;
审计与监管反馈纳入改进。
AML 重大缺陷需升级董事会;
评估是否通知 FSCA / FIC;
采取纠正与补救措施。
与第8章(Fit & Proper)、第9章(治理)联动;
监管或业务变化触发更新。
(Customer Protection, Disclosure & Treating Customers Fairly – TCF)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客户是否被公平对待?是否被充分告知风险?当出现纠纷或损失时,是否有清晰、可执行的保护机制?”在南非监管体系中,TCF(Treating Customers Fairly)是 FSCA 的核心监管理念之一,适用于包括 CASP 在内的所有面向公众的金融服务。
本章用于:
建立符合 FSCA TCF 原则的客户保护与公平对待框架;
明确客户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与沟通责任;
防止误导销售、不当营销及信息不对称;
提供客户投诉、争议解决与补救机制的制度基础。
本章适用于:
所有客户(零售 / 专业 / 机构);
所有加密资产服务与产品;
所有营销、推广、客户沟通渠道;
所有员工及第三方代表公司与客户接触的人员。
本章依据:
FAIS Act;
FSCA Treating Customers Fairly (TCF) Framework;
FSCA 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指引;
相关广告与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承诺在整个客户生命周期中实现以下结果:
客户在公平文化中受到对待;
产品与服务满足目标客户群体需求;
客户获得清晰、充分、及时的信息;
提供适当建议并避免误导;
服务符合客户合理预期;
投诉与纠纷得到及时、公平处理。
零售客户;
专业/合格客户;
机构客户。
产品与风险必须与客户知识、经验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对零售客户采取更高保护标准;
高风险产品需强化披露与确认。
公司身份与监管状态;
服务范围与角色说明;
费用与收费结构;
利益冲突披露;
客户资产保护安排;
风险提示与免责说明。
清晰、易懂、非误导;
不得淡化或隐藏风险;
不使用夸大收益或保证回报的表述。
控制点TCF-1:任何营销材料均视为监管材料的一部分。
公司必须向客户明确披露以下风险(按业务适用):
价格波动与市场风险;
技术与网络安全风险;
流动性与对手方风险;
法律与监管变化风险;
托管与操作风险。
客户需在开户或使用服务前完成风险确认。
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分离;
明确法律所有权与使用限制;
不得未经授权使用客户资产。
明确说明是否托管客户资产;
披露托管结构与第三方角色;
说明破产或清盘情景下的处理方式。
公司必须:
识别潜在利益冲突;
建立冲突管理政策;
向客户披露不可避免的冲突;
防止冲突损害客户利益。
所有宣传内容需真实、可核查;
不得承诺固定收益或无风险;
社交媒体、线上广告同样受监管;
第三方推广需受监督。
公平、独立、及时;
不得因投诉对客户进行不利对待。
接收投诉;
登记与确认;
独立调查;
回复与解决;
记录与改进。
向客户披露可用的 ADR 机制;
明确司法管辖与适用法律;
确保客户知悉其权利。
全员 TCF 培训;
将 TCF 纳入绩效与行为评估;
董事会定期审查 TCF 落实情况。
客户披露与确认记录;
投诉登记与处理记录;
营销材料版本;
TCF 培训与审查记录。
系统性客户损害需升级董事会;
评估是否需通知 FSCA;
采取纠正与补救措施。
与第12章(AML)、第15章(托管)强关联;
客户条款或产品变化需同步更新。
(Trading Rules, Market Conduct & Market Abuse Prevention)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交易是否公平、有序、可审计?平台是否具备识别与处置市场滥用行为的能力?”对于提供撮合、经纪或执行服务的 CASP,FSCA 重点关注市场行为(Market Conduct)与客户公平性,而非仅技术效率。
本章用于:
建立清晰、透明、可执行的交易规则框架;
防范并识别市场操纵、滥用与不当行为;
保障客户公平对待与价格发现机制的完整性;
为监管、审计与争议处理提供可验证证据链。
本章适用于:
提供交易撮合、经纪或执行的 CASP;
所有交易产品、订单类型与客户类别;
平台自营活动(如适用)及第三方接入。
本章依据:
FAIS Act(市场行为与客户保护);
FSCA 市场行为与公平交易原则;
风险为本监管方法;
FATF 与国际最佳实践(用于识别操纵行为)。
客户完成 KYC/风险评估后方可交易;
高风险客户可能受限于交易额度或产品范围。
明确支持的订单类型(限价、市价等);
撮合逻辑公开、可解释;
禁止暗箱操作或不透明优先级。
公司承诺:
在可行范围内为客户争取最佳价格与执行结果;
披露影响执行质量的因素(流动性、延迟等);
记录执行偏差与处理方式。
控制点MC-1:执行逻辑必须可被复核与审计。
自营交易(如有)不得损害客户利益;
必须披露自营角色与潜在冲突。
信息隔离(Chinese Walls);
独立审批与监控;
交易记录留存。
公司识别并防范以下行为(不限于):
Wash Trading;
Spoofing;
Layering;
虚假或误导性交易;
内幕信息滥用。
异常交易模式;
高频或自成交行为;
价格操纵迹象。
自动/人工识别;
合规/风控评估;
决定限制、调查或上报;
记录与复盘。
暂停或限制账户;
取消异常交易;
向监管或执法机构报告(如适用);
内部纪律处分。
完整订单与成交记录;
监控日志与调查记录;
决策与处置文件;
客户沟通记录。
向客户披露交易规则;
重大规则变更提前通知;
对异常或暂停交易进行解释。
交易与市场行为培训;
市场滥用识别培训;
培训记录留存。
重大市场事件需升级管理层;
评估是否需通知 FSCA;
配合监管调查。
交易与订单数据;
监控与调查记录;
规则版本与更新记录。
与第13章(客户保护)、第15章(托管)强关联;
交易规则变更需同步更新制度与披露。
(Custody, Asset Segregation & Key Management)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客户资产由谁控制?是否与公司资产严格隔离?私钥如何管理、如何审计、如何在异常情况下保护客户?”在南非 CASP 框架下,托管与资产隔离是银行、审计与 FSCA 共同关注的第一优先级。
本章用于:
明确公司在提供托管相关服务时的责任边界与控制结构;
建立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的严格隔离机制;
规范私钥、访问权限与操作流程;
为监管审查、银行尽调与审计提供可验证、可演示的证据链。
本章适用于:
提供托管(Custody)、钱包或代管服务的 CASP;
涉及客户加密资产或法币资金的所有流程;
内部人员及相关外包服务提供方。
本章依据:
FAIS Act(客户资产与行为责任);
FSCA 客户保护与治理原则;
FIC Act(与 AML 相关的资产控制);
国际最佳实践(资产隔离、最小权限原则)。
公司可能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模式(按实际适用):
| 模式 | 描述 | 风险等级 |
|---|---|---|
| 冷钱包(Cold Storage) | 离线存储,多签 | 低 |
| MPC 钱包 | 多方计算,无单一私钥 | 中 |
| 热钱包(Hot Wallet) | 在线、用于流动性 | 高 |
| 第三方托管 | 受监管第三方 | 视尽调 |
原则:
模式选择必须与业务规模、客户类型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客户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法律与操作层面隔离;
不得混同使用或抵押客户资产;
客户资产仅用于客户授权目的。
使用独立银行/PSP 账户;
明确账户用途与受益人;
定期对账与异常处理。
客户钱包与公司钱包分离;
明确钱包归属与控制权;
支持链上对账与余额核验。
控制点CUST-1:任何资产混同均构成重大合规风险。
最小权限(Least Privilege);
职责分离(Segregation of Duties);
多重授权(Multi-approval)。
多签或 MPC 机制;
私钥生成、存储与备份流程明确;
严禁单人控制关键权限。
提币/转移审批;
钱包地址管理;
权限变更。
操作日志不可篡改;
记录责任人、时间、理由;
支持审计与监管复核。
日常链上余额核对;
客户账面与链上余额一致性;
异常差异的调查与纠正流程。
监管常问问题:
“如果今天监管要求解释某个客户余额,你多久能给出完整路径?”
对第三方进行尽职调查;
明确责任不可转移;
SLA、退出与替换机制;
定期复核第三方表现。
私钥泄露或疑似泄露;
未授权交易;
系统入侵。
公司必须:
即时冻结相关权限;
启动调查与应急流程;
评估是否通知 FSCA 与客户。
披露托管模式与风险;
说明第三方角色(如适用);
取得客户明确同意。
钱包与资产安全培训;
权限与操作规范培训;
培训记录留存。
钱包与账户清单;
私钥与权限管理记录;
对账与审计报告;
事件与应急处理记录。
重大资产风险需升级董事会;
评估监管与客户通知义务;
采取补救与改进措施。
与第12章(AML)、第13章(客户保护)、第17章(系统安全)强关联;
托管模式或技术变更需同步更新。
(Exchange, Execution & Fiat Rails Management)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法币如何进出?价格如何形成与执行?银行/PSP 风险如何被持续管理?”对南非 CASP 而言,法币通道(Fiat Rails)是监管、银行与业务稳定性的交汇点。
本章用于:
建立加密资产与法币之间的兑换与执行规则;
确保价格形成、公平执行与客户利益保护;
管理银行与 PSP(支付服务商)关系与风险;
提供在异常或中断情景下的回滚与应急机制。
本章适用于:
法币 ↔ 加密资产兑换服务;
经纪、撮合或执行服务;
所有银行账户、PSP 通道与清算安排。
本章依据:
FAIS Act(公平执行与客户保护);
FSCA 行为监管原则;
FIC Act(资金流向与 AML 要求);
银行及 PSP 的合规与风控要求。
公司可采用以下模式(按实际适用):
代理经纪(Agency Brokerage);
做市/主经纪(Principal / Market Making);
第三方流动性接入(Liquidity Providers)。
披露要求:
必须向客户清楚披露公司在交易中的角色与潜在利益冲突。
外部流动性提供方;
多源价格聚合;
内部定价模型(如适用)。
披露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
记录价格形成与调整逻辑;
防止人为操纵或不透明加价。
公司承诺:
在可行范围内提供公平执行;
披露执行失败或滑点情况;
记录执行偏差并定期复核。
控制点EX-1:执行质量必须可被复核与解释。
进行尽职调查;
评估 AML、技术与稳定性;
明确账户用途与资金流向。
客户资金与公司资金隔离;
明确托管与受益关系;
定期对账。
实时或定期监控资金流;
对异常入金/出金进行调查;
与 AML 监控系统联动。
公司必须建立:
错误交易回滚流程;
账户冻结与解冻机制;
与银行/PSP 的应急沟通路径。
定期评估银行/PSP 风险;
SLA 与退出条款;
替代通道准备。
披露兑换费用与汇率风险;
披露法币通道限制或中断风险;
说明处理异常交易的方式。
员工了解法币通道风险;
定期更新银行/PSP 要求;
记录培训。
价格与执行记录;
银行/PSP 合同与尽调;
对账与异常处理记录。
重大通道中断或资金风险需升级管理层;
评估是否通知 FSCA 或客户;
采取纠正措施。
与第6章(资本)、第12章(AML)、第15章(托管)强关联;
法币通道变更需同步更新制度与披露。
(IT Security, Systems Compliance & Demonstrable Evidence Chain)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系统是否真正支撑合规?关键控制能否被当场演示、复核和审计?”FSCA 与银行在技术审查中的核心并非“你用什么系统”,而是你是否能证明系统控制真实存在、持续有效、可被问责。
本章用于:
建立覆盖业务、合规与安全的 IT 控制框架;
确保系统、数据与资产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提供 可演示、可审计、可复盘 的证据链;
满足 FSCA、银行与审计对技术合规的要求。
本章适用于:
所有核心业务系统(交易、钱包、KYC、AML、账务);
所有 IT 基础设施(云、服务器、数据库);
所有内部用户与第三方接入;
所有系统变更、运维与应急活动。
本章依据:
FAIS Act(系统与运营责任);
FSCA 行为与治理原则;
FIC Act(数据与记录保存要求);
国际信息安全最佳实践(如 ISO 27001、NIST 框架作为参考)。
公司系统通常包括:
客户前端(Web / App);
交易与执行引擎;
钱包与资产管理模块;
KYC/AML 系统;
账务与对账系统;
日志与审计模块。
业务负责需求与使用;
IT 负责系统稳定与安全;
合规/MLRO 负责规则与监控要求;
董事会对系统风险承担最终责任。
最小权限(Least Privilege);
职责分离(SoD);
强身份验证(MFA)。
角色分级(RBAC);
权限审批与定期复核;
离职/变岗即时回收权限。
控制点IT-1:任何关键权限变更必须可追溯。
登录与访问;
交易与资金操作;
钱包与私钥操作;
系统配置与参数变更。
不可篡改;
时间同步;
可快速检索;
满足 ≥5 年保存要求(或按监管要求)。
所有变更需审批;
测试与回滚方案;
变更记录与影响评估;
紧急变更需事后复盘。
客户身份数据;
交易与资金数据;
系统与日志数据。
加密(静态与传输);
访问限制;
数据最小化;
跨境传输合规评估(如适用)。
冗余与备份;
定期恢复演练;
监控与告警机制;
明确 RTO / RPO 目标。
未授权访问;
数据泄露;
系统入侵;
服务中断。
识别与隔离;
调查与修复;
评估影响;
记录与改进;
评估是否通知 FSCA / 客户。
供应商尽调;
安全与合规要求;
SLA 与审计权;
退出与替换机制。
公司须能够在监管或银行检查中现场或远程演示:
一笔客户交易的全流程;
一次权限审批与操作日志;
一次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处置;
一次数据恢复或应急切换。
核心原则:
能演示,比写得好更重要。
IT 与安全培训;
合规与系统联动培训;
培训记录保存。
系统架构文档;
权限与变更记录;
日志与监控报告;
事件与演练记录。
重大系统或安全风险需升级董事会;
评估监管与客户通知义务;
执行补救措施。
与第12章(AML)、第15章(托管)、第16章(法币通道)强关联;
系统重大变更需同步更新制度。
(Outsourcing, Third-party Governance & Vendor Risk Management)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哪些职能可以外包?责任是否仍在持牌主体?当第三方出问题时,如何持续合规并快速退出?”FSCA 的核心立场是:职能可以外包,但监管责任不可外包。
本章用于:
建立覆盖识别—尽调—批准—监控—退出的第三方治理框架;
确保外包安排不削弱公司对合规、风险与客户保护的控制;
明确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对外包风险的最终责任;
为监管、银行与审计提供可复核的第三方风险证据链。
本章适用于:
所有外包、委托、云服务及关键供应商;
技术、托管、KYC/AML、客服、营销、法币通道等职能;
境内与跨境第三方。
本章依据:
FAIS Act(受规管活动的责任归属);
FSCA 治理与市场行为原则;
FIC Act(涉及 AML/数据处理的外包);
风险为本监管与国际最佳实践。
IT 基础设施与云服务;
第三方钱包/托管(需强尽调);
KYC 技术工具;
客服支持(受监督)。
合规职责的最终判断;
MLRO 职能的责任主体;
关键风险决策;
对监管的法律责任。
原则:
任何外包不得导致监管“责任空洞化”。
关键第三方(Critical);
重要第三方(Material);
一般第三方(Non-material)。
分级依据包括:
业务关键性、数据/资产接触程度、可替代性、地域风险。
法律与合规状态;
技术与安全能力;
财务稳健性;
治理与人员;
过往事故与声誉。
关键第三方需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
尽调报告留存。
合同必须明确:
服务范围与绩效指标;
合规与审计权;
数据与资产归属;
事故通报时限;
终止与退出安排。
控制点TP-1:公司必须保留审计与介入权。
定期绩效与合规评估;
安全与事件回顾;
风险再评估与分级调整。
明确第三方的数据访问权限;
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或转移;
跨境数据处理的合规评估。
第三方事故需即时通报公司;
公司评估是否需通知 FSCA / 客户;
启动应急与替代方案。
公司必须:
为关键第三方制定退出计划;
确保业务连续性;
在退出时保护客户数据与资产。
第三方清单;
尽调与合同;
评估与审计记录;
退出与事故记录。
定期审查外包风险;
批准关键第三方;
对监管承担最终责任。
外包风险培训;
合同与 SLA 意识;
培训记录留存。
与第15章(托管)、第17章(IT)、第19章(记录保存)强关联;
外包结构变化需同步更新制度。
(Record-keeping, Regulatory Reporting & Supervisory Readiness)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当 FSCA 或 FIC 要求即时调取资料时,我们是否能在限定时间内、以可核验方式提供完整证据?”FSCA 的评估重点不是“是否有记录”,而是:记录是否完整、可追溯、可重建、可解释。
本章用于:
建立覆盖客户、交易、治理、系统与合规的统一记录保存框架;
明确保存期限、责任人、调取路径;
确保满足 FSCA / FIC 的持续监管与现场/远程检查要求;
支撑审计、银行尽调与争议处理。
适用于公司及其外包方产生或处理的全部记录,包括:
客户与账户;
交易与资产;
AML/CFT;
治理与合规;
IT 与安全;
财务与税务。
FAIS Act(受规管活动记录);
FIC Act(AML/CFT 记录);
POPIA(个人信息保护);
FSCA 监管原则与风险为本方法。
| 记录类别 | 示例 | 最低期限 |
|---|---|---|
| 客户/KYC | 身份、风险评级 | ≥ 5 年 |
| 交易 | 订单、对账 | ≥ 5–7 年 |
| AML/STR | 监控、报告 | ≥ 5 年 |
| 治理 | 董事会、政策 | 长期 |
| IT/安全 | 日志、事件 | ≥ 5–7 年 |
| 财务 | 账簿、审计 | ≥ 7 年 |
原则: 如法规冲突,从严保存。
所有记录必须满足:
完整性(无缺失);
准确性(可核对);
可追溯性(端到端);
不可篡改性(日志/控制);
可解释性(非技术人员亦可理解)。
董事会:最终责任;
合规官:合规与调取协调;
MLRO:AML/STR 记录;
IT:系统与日志;
财务:账务与报表。
集中或分布式存储需有清晰目录;
RBAC 权限控制;
加密(静态/传输);
定期备份与恢复测试。
明确数据位置与访问路径;
第三方需满足等同标准;
合同中保留调取与审计权。
业务与合规情况;
财务与资本;
重大变化通报。
AML 可疑交易;
系统或安全事故;
客户资产相关事件。
指定单一窗口;
记录调取清单与时间线;
版本一致性校验;
交付留痕。
控制点RK-1:任何提交材料必须可复原其来源。
年度内部自查;
外部审计配合;
缺口整改与跟踪。
记录作为事实依据;
与第21章投诉机制联动;
保留证据完整性。
记录保存培训;
数据保护意识;
培训记录留存。
法规变化即更新;
与第12章(AML)、第17章(IT)联动;
历史版本可追溯。
(Orderly Wind-down, Business Continuity & Disaster Recovery)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当公司因监管、资本、系统或市场原因无法继续运营时,如何在不伤害客户、不扰乱市场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地退出?”FSCA 的底线是:失败可以,但必须可控、可解释、可执行。
本章用于:
建立**最坏情景(Severe but Plausible)**下的退出与连续性方案;
确保客户资产、数据与市场秩序得到保护;
明确触发条件、职责分工与时间表;
向 FSCA、银行与审计证明公司具备危机治理能力。
适用于:
公司整体及所有受规管业务;
外包与第三方关键职能;
境内与跨境运营节点。
FAIS Act(持续履责与客户公平对待);
FIC Act(AML/数据与记录保存);
FSCA 风险为本监管原则;
业务连续性国际最佳实践。
许可被暂停/撤销;
重大合规缺陷无法纠正。
资本不足;
流动性枯竭;
无法持续融资。
关键系统长期不可用;
核心第三方失效且无法替代;
重大安全事件。
董事会决议退出市场;
并购/重组导致业务终止。
董事会:批准 Wind-down Plan,承担最终责任;
CEO/GM:执行与协调;
合规官:监管沟通;
MLRO:AML/STR 连续性;
IT:系统与数据;
财务:资金与对账。
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严格隔离;
明确法律所有权与处置路径;
在退出期间保持客户可查询与可提取(如适用);
与托管/银行的应急协作。
控制点WD-1:任何退出情形下不得混同或挪用客户资产。
按第19章要求保存与交付;
确保退出后仍可满足监管/司法调取;
明确数据移交与销毁标准。
客户访问与资产查询;
AML/监控与报告;
监管沟通。
备用系统与流程;
人员替代安排;
手工应急流程(如必要)。
数据备份(异地/多副本);
恢复目标(RTO/RPO);
定期演练与记录;
第三方 DR 能力验证。
确保合同包含退出条款;
保障数据与资产回收;
第三方协助的责任边界。
清晰、及时、无误导;
披露退出原因与影响;
提供客户行动指引;
保留沟通记录。
触发后立即通知 FSCA(如适用);
提交 Wind-down 执行计划与进度;
回应监管指示并留痕。
触发后 0–7 天:稳定与通报;
7–30 天:资产、数据与客户安排;
30–90 天:完成退出与善后;
具体视业务复杂度调整。
至少年度演练;
覆盖系统、人员、第三方;
演练报告与整改。
第12章(AML/CFT);
第17章(IT 与安全);
第18章(外包);
第19章(记录保存);
第21章(投诉)。
法规或业务变化即更新;
董事会批准;
历史版本可追溯。
(Complaints Handling, ADR & Dispute Resolution)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当客户提出投诉或争议时,公司是否能独立、公平、可审计地处理,并在必要时引入 ADR/司法途径而不损害客户权益?”FSCA 的核心关注点在于:投诉处理是否体现客户公平对待(TCF),以及治理是否真正独立于业务部门。
本章用于:
建立清晰、透明、可访问的投诉处理框架;
确保投诉处理独立于前台业务;
符合 FSCA 的**市场行为与客户公平对待(TCF)**原则;
提供 ADR 与司法争议解决的合规路径。
适用于:
所有客户(零售与专业);
所有受规管加密资产服务;
内部处理及外部 ADR/司法程序。
FAIS Act(客户公平对待与投诉);
FSCA Market Conduct Standards;
消费者保护与合同法原则;
POPIA(投诉相关个人信息)。
客户就服务、交易、费用、信息披露、系统或人员行为提出的不满或异议。
交易执行争议;
资产/余额问题;
费用与收费;
KYC/账户限制;
系统或安全事件;
行为与沟通问题。
投诉处理职能独立于前台业务;
合规官或指定投诉负责人负责协调;
重大投诉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报告;
业务部门不得干预结论。
控制点CH-1:业务压力不得影响投诉结果。
公司至少提供:
网站在线表单;
专用电子邮箱;
书面或其他合理渠道。
渠道需清晰披露于网站与条款。
接收与登记(Complaint Register);
确认收讫(通常 2–5 个工作日内);
初步评估与分类;
独立调查;
结论与回复;
纠正与改进措施;
关闭与归档。
明确各阶段目标时限;
若需延长,向客户说明原因;
所有沟通留存记录。
可能包括:
更正交易或费用;
补偿或退款;
账户调整;
流程或系统改进。
补救措施应与问题严重性相称。
为客户提供独立、公正的争议解决途径;
作为司法程序前的可选步骤。
公司在条款中披露:
可适用的 ADR 机制;
申请条件与流程;
客户权利说明。
明确适用法律与管辖地(南非);
不得限制客户依法维权的权利;
争议记录与结果保存。
投诉登记簿;
调查材料与证据;
回复与补救;
ADR/司法文件。
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定期分析投诉趋势;
向管理层/董事会汇报;
将结果纳入风险评估与流程改进。
投诉处理与 TCF 培训;
业务人员对投诉义务的认识;
培训记录留存。
第12章(AML/CFT);
第14–16章(交易/托管/执行);
第19章(记录保存);
第20章(Wind-down)。
法规或业务变化即更新;
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
历史版本可追溯。
(Financial Projections, Pricing & Sustainability)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公司是否具备清晰、可解释、可持续的盈利与资本消耗模型?在不同业务规模与压力情景下,是否仍能持续合规运营?”FSCA 关注的不是“是否盈利”,而是:收入是否真实、成本是否合理、资本是否足以覆盖风险。
本章用于:
提供三年滚动财务预测(Base / Downside / Upside);
解释收入来源、定价逻辑与成本结构;
证明资本与流动性在压力情景下的充足性;
支撑监管、银行与审计的可持续经营(Going Concern)评估。
适用于公司全部受规管加密资产服务,包括:
交易/经纪/OTC;
托管/钱包;
兑换与执行;
其他经 FSCA 认可的服务。
FAIS Act(稳健经营与客户公平对待);
FSCA 风险为本监管;
FIC Act(合规成本与持续义务);
国际财务预测与压力测试最佳实践。
第 1–3 年滚动预测;
按月或季度细分(首年建议按月)。
Base Case:合理增长;
Downside Case:成交量下降、成本上升;
Upside Case:业务扩展。
收入应与受规管服务范围严格对应,例如:
交易/经纪手续费;
托管或钱包服务费;
OTC 点差或执行费;
其他合规服务费(如适用)。
控制点FM-1:不得依赖与牌照范围不一致的收入假设。
透明、可理解;
与成本与风险相匹配;
不得误导或歧视客户。
费用项目清单;
计算方式;
可能的附加费用;
在条款与网站一致披露。
主要成本类别包括:
人员与治理(董事、高管、合规、MLRO);
IT 与信息安全;
外包与第三方;
AML/合规系统;
审计、法律与保险;
办公与行政。
资本应与业务规模与风险相匹配;
覆盖至少 12 个月的运营与合规成本(实务建议)。
现金流预测;
资金缓冲;
与客户资产严格隔离。
至少覆盖:
成交量显著下降;
收入延迟;
IT 或安全事件导致的额外成本;
外包方失效的替代成本。
结果需证明:
在压力情景下,公司仍能维持合规与客户保护。
解释关键假设;
披露重大不确定性;
提供管理层缓解措施(如增资、降本)。
预算审批流程;
偏差监控;
董事会定期审阅;
内外部审计配合。
收入确认逻辑清晰;
税务处理与业务实质一致;
避免不透明或激进结构。
定期向管理层/董事会汇报;
重大偏差及时调整预测;
与监管沟通(如必要)。
财务模型与假设说明;
压力测试结果;
管理层与董事会决议。
保存期限不少于 7 年。
第6章(资本与审慎);
第19章(记录保存);
第20章(Wind-down);
第24章(合规风险)。
年度至少复核一次;
重大业务变化即时更新;
董事会批准并留痕。
(Application Process, RFI Strategy & Submission Management)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如何把前 0–22 章的制度与证据,转化为一次性高质量递交,并在 FSCA 的补件(RFI)阶段高效、可控地通过?”监管成败往往不在制度深度,而在递交质量与应答策略。
本章用于:
明确 CASP 许可/登记的端到端申请路径;
规范材料准备、递交、沟通与版本控制;
建立 RFI(补件)标准打法,降低往返次数;
确保所有提交内容一致、可核验、可追溯。
适用于:
新申请、变更申请、扩项申请;
与 FSCA 的全部正式/非正式沟通;
内部团队与外部顾问协作。
FAIS Act 与 FSCA 许可/登记流程;
风险为本审查与市场行为原则;
与 FIC(AML 相关)的并行或衔接沟通(如适用)。
预备阶段:业务边界与结构确认;
材料准备:制度、系统、证据链;
正式递交:表格 + 支撑文件;
审查与 RFI:问询、补件、澄清;
决定阶段:批准/附条件批准/拒绝;
后续行动:条件落实、持续合规。
明确 服务范围与阶段化策略(对齐第3章);
完成股东/UBO 的 Fit & Proper + SoF/SoW(对齐第8章);
确认人员、外包与系统可演示性(第10、17、18章)。
控制点AP-1:未完成“可演示证据链”的系统,不进入正式递交。
FSCA 规定的许可/登记表格;
董事、高管、股东信息表。
Programme of Operations(0–26 章制度);
商业计划与三年财务预测(第22章);
AML/CFT 全套(第12章);
IT/安全与演示脚本(第17章);
外包、记录、Wind-down 等专项制度。
单一主版本(Master Version);
文件命名与日期规则;
变更记录(Change Log);
所有引用保持跨章一致。
官方渠道递交;
获取收讫确认;
建立监管沟通日志(Regulatory Log)。
常见 RFI 聚焦:
业务边界与实际操作;
SoF/SoW 细节;
AML/监控“如何跑通”;
IT 控制与审计性;
外包责任边界。
接收与登记;
责任分配(单一负责人);
差距分析(与原递交对照);
形成 “回答 + 证据 + 责任人”;
内部复核;
按时递交并留痕。
控制点AP-2:任何回答不得引入与原递交相冲突的新表述。
用 流程图、日志、截图、样本 证明;
避免纯描述性回答;
每个关键陈述均可回溯至文件或系统。
专业、克制、聚焦事实;
不过度解释、不推测监管意图;
需要时请求澄清(Clarification)。
设定内部 SLA;
RFI 目标在 5–10 个工作日 内完成(视复杂度);
重大事项及时升级至管理层。
明确条件清单;
设定落实计划与证据;
在期限内完成并反馈。
获取理由;
差距整改;
再申请或调整业务模型;
保留全部沟通记录。
将申请承诺转入 BAU;
建立合规日历;
定期自查与报告。
递交版本;
RFI 往来;
决定函与条件;
保存 ≥ 7 年。
申请阶段结束后归档;
变更申请单独立项;
董事会知情并留痕。
(Enforcement, Sanctions & Compliance Risk Map)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哪些行为最容易触发 FSCA/FIC 的执法?发生后如何止损、纠偏并恢复合规?”FSCA 的执法逻辑是:可预见的风险,若未被管理,即构成治理失败。
本章用于:
系统识别与量化 CASP 运营中的监管风险点;
建立从预防—监测—响应—整改的闭环;
明确可能的执法与处罚后果;
向监管与董事会证明公司具备前瞻性风险治理能力。
适用于:
公司全部受规管加密资产服务;
董事、高管、员工与关键外包方;
日常运营、系统、市场行为与治理。
FAIS Act(合规、市场行为与执法);
FIC Act(AML/CFT 违规与制裁);
FSCA 执法权与风险为本监管原则;
相关行政与刑事法律框架。
监管检查发现(On-site / Off-site);
客户投诉或举报;
AML/STR 异常;
媒体与公众信息;
自查/审计发现并上报。
可能包括:
纠正指令(Remedial Actions);
罚款或行政处罚;
附加条件或业务限制;
许可暂停/撤销;
公开谴责;
移交刑事调查(严重情形)。
原则: 处罚强度与风险严重性、客户影响、配合程度直接相关。
误导性披露;
不公平定价;
利益冲突管理失败。
KYC 缺失或失效;
监控规则不当;
STR 延迟或遗漏。
资产混同;
对账不及时;
托管控制缺陷。
权限管理不当;
日志缺失;
重大安全事件未通报。
董事会监督不足;
责任外包;
关键第三方失控。
| 风险领域 | 触发行为 | 潜在后果 | 预防控制 |
|---|---|---|---|
| 市场行为 | 误导披露 | 罚款/谴责 | 披露审查 |
| AML | STR 漏报 | 高额罚款 | 二道防线 |
| 资产 | 混同 | 即时行动 | 隔离/对账 |
| IT | 日志缺失 | 业务限制 | 安全控制 |
| 外包 | 责任不清 | 条件整改 | SLA/审计 |
明确风险偏好(Board-approved);
关键政策定期复核;
持续培训与意识;
内部自查与测试。
KPI / KRI;
投诉与异常趋势;
系统与交易告警;
外包绩效与事故。
事件识别与分级;
立即止损(Containment);
事实调查与取证;
监管通报(如适用);
纠正与补救;
根因分析与制度修订。
控制点ER-1:任何执法风险必须有负责人、时限与证据。
及时、真实、完整;
不隐瞒、不误导;
主动提出整改方案;
保留全部沟通记录。
定期审阅风险地图;
审批重大整改计划;
确保资源到位;
对重复违规承担问责。
行动计划(Action Plan);
责任人;
里程碑与完成证明;
向董事会/监管汇报。
执法往来;
调查与整改材料;
董事会决议。
保存期限 ≥ 7 年。
执法案例学习;
风险识别训练;
培训记录留存。
第12章(AML/CFT);
第17章(IT);
第18章(外包);
第21章(投诉);
第22章(财务可持续)。
年度复核;
重大事件后即时更新;
董事会批准并留痕。
(Global Positioning & Licensing Strategy)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南非 CASP 在全球合规布局中的角色是什么?如何与其他司法辖区牌照形成互补,而非重复或冲突?”FSCA 的视角并非“单一牌照”,而是:是否清楚自身定位、目标市场与跨境合规边界。
本章用于:
明确南非 CASP 在公司全球合规架构中的战略角色;
解释与其他主要监管体系(EU、UK、UAE 等)的协同与差异;
为董事会、投资人、银行与监管提供可理解的牌照组合逻辑;
避免跨司法辖区的监管冲突与重复投入。
明确纳入 FSCA 市场行为监管;
以客户公平对待(TCF)与风险为本为核心;
监管清晰、可预期。
非洲大陆本地用户与区域市场入口;
面向零售与专业客户;
支持合规的法币—加密资产活动。
| 维度 | 南非 CASP | EU MiCA CASP | UK FCA Crypto | 直布罗陀 DLT |
|---|---|---|---|---|
| 监管属性 | 行为监管 | 统一法规模型 | AML 注册 | 原则制牌照 |
| 本地零售 | ✅ | ✅ | ⚠️ | ⚠️ |
| 护照机制 | ❌ | ✅ | ❌ | ❌ |
| 机构认可度 | 中 | 中-高 | 中 | 高 |
| 成本与复杂度 | 中 | 高 | 中 | 高 |
结论要点:
南非 CASP 更适合作为区域零售与合规落地牌照,而非全球机构“信任中枢”。
南非 CASP:非洲零售与本地用户;
EU MiCA CASP:欧盟跨境护照。
南非 CASP:零售/区域;
直布罗陀 DLT / 类似原则制牌照:机构、托管、OTC。
南非 CASP:非洲入口;
UAE(VARA/ADGM):中东机构与跨境。
明确 客户所在地 与 服务提供地;
防止“事实上的跨境招揽”引发未授权经营;
网站、营销与条款需清晰区分不同牌照主体。
独立法人、账户与系统(如适用);
清晰的品牌与披露;
避免客户、资产与风险混同。
银行通常关注:
牌照组合是否合理;
哪个实体承接哪类客户;
AML、资产隔离与资金流向。
南非 CASP 在银行尽调中通常作为:
“本地合规入口”而非全球清算中心。
监管确定性提升估值;
清晰定位降低法律风险;
与其他牌照的协同增强可扩展性。
无跨境护照;
监管资源与节奏受本地环境影响;
对国际机构业务的认可度有限。
至少年度复核牌照组合;
随业务扩展调整策略;
重大变化提交董事会批准。
战略文件与决议;
对外披露一致性;
保存 ≥ 7 年。
第3章(服务范围);
第22章(财务可持续);
第24章(合规风险);
第26章(结论与行动建议)。
(Executive Conclusion, Action Plan & Delivery Framework)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唐上永,Tang Shangyong)|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本章解决的问题:
“是否已经具备‘可以递交、可以获批、可以持续合规运营’的全部条件?接下来 90–180 天应该如何有序推进?”本章不是总结性宣传,而是可执行的最终落地方案。
南非 CASP(Crypto Asset Service Provider)许可/登记,在当前全球加密监管版图中的定位是:
监管明确、边界清晰(FSCA + FIC 双轨协同);
适合服务南非及非洲本地零售与专业用户;
不追求“全球护照”,而强调本地合规落地与市场行为监管;
在合规、成本、时间与可操作性之间,处于可控平衡点。
一句话结论(唐生):
南非 CASP 不是“展示型牌照”,而是可以真实落地、真实服务客户、真实被监管的区域性主牌照。
基于本指南第 0–25 章的制度搭建与证据准备,只要申请主体能够做到:
业务范围清晰、与 FSCA 定义一致;
董事会、合规官、MLRO 真实可问责;
AML/CFT、记录保存、投诉处理 可跑通;
IT 与外包 不形成责任空洞;
财务模型 解释得通、活得下去;
则从监管逻辑上看,不存在原则性障碍。
在正式递交前,必须再次确认以下红线不被触碰:
❌ 不以南非 CASP 对外招揽未授权司法辖区客户;
❌ 不将客户资产、公司资产、集团资产混同;
❌ 不将 AML/合规职责“完全外包”;
❌ 不在营销中暗示“全球通行/国际护照”。
明确服务范围与目标客户;
完成股东/UBO 的 Fit & Proper + SoF/SoW;
锁定董事、合规官、MLRO;
冻结制度主版本(0–26 章)。
AML、监控、投诉、记录保存实操演练;
IT 权限、日志、应急流程测试;
外包尽调与合同落地;
财务模型与压力测试定稿。
向 FSCA 提交完整申请包;
建立 RFI 快速响应机制;
按监管要求补件与澄清;
进入批准或条件性批准阶段。
希望进入或深耕非洲市场;
面向本地零售或专业客户;
需要合规明确、可向银行解释的牌照;
不以“最低成本离岸”作为核心目标。
仅追求快速、低成本、弱监管;
希望“一张牌照全球展业”;
无法解释资金来源或治理结构;
不愿承担持续合规成本。
仁港永胜并非只提供“申请协助”,而是:
整套制度级交付(0–26 章);
监管语言重写与一致性校验;
RFI 实战应答与证据补强;
银行/审计/合作方尽调配套;
可延伸至 多司法辖区牌照组合设计。
✅ 深度理解 FSCA + FIC 的实际监管关注点
✅ 能把“制度”做成可运行系统
✅ 熟悉加密、支付、托管、交易的真实运营风险
✅ 长期服务 多国监管牌照组合项目
✅ 交付标准直接对齐 监管递交级
—— 合规咨询与全球金融服务专家 ——
公司中文名称: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Rengangyongsheng (Hong Kong) Limited
我们仁港永胜在全球多地设有合规与金融牌照专业团队,长期为加密资产、支付、证券、银行与金融科技机构提供:
监管牌照申请与维护
合规制度搭建与审查
跨司法辖区牌照组合设计
银行/审计/监管尽调支持
总部地址:
香港特别行政区西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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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www.jrp-hk.com
来访提示:请至少提前 24 小时预约。注:本文中的模板或电子档可向仁港永胜唐生有偿索取(用于监管递交与内部落地)。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上永(唐生) 提供专业讲解。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合规研究与项目规划用途,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监管要求以 南非金融部门行为监管局(FSCA) 及相关主管机构的最新法规、指引与个案审查结果为准。仁港永胜保留对本文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及解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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