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加密货币牌照

丹麦 Denmark(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申请注册指南

时间:2025-11-26 17:17:51 阅读:355

丹麦 Denmark(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
牌照申请注册指南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 (CASP) under MiCA – Denmark Finanstilsynet Version

牌照名称:丹麦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CASP)
服务商: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Tang Shangyong) 提供专业讲解。


✅ 点击这里可以下载 PDF 文件:丹麦(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申请注册指南
✅ 点击这里可以下载 PDF 文件:丹麦(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常见问题(FAQ 大全)
✅ 点击这里可以下载 PDF 文件:关于仁港永胜

注:文中提及的模板 / 附件原件,可向仁港永胜唐生有偿索取电子档(Word / Excel / PDF 版),便于直接应用于实际申请项目。

以下为《在丹麦 Denmark 申请 MiCA 框架下之加密资产服务商(CASP)牌照完整指南》。
本指南面向拟在欧盟 / EEA 市场(以丹麦为主)设立及运营加密资产服务机构的项目方、金融机构、家族办公室与 Web3 / RWA 项目团队,重点讲解:

  • 牌照框架与监管环境(MiCA + 丹麦本地法)

  • 股东 / 董事 / 合规人员(特别是 AML / MLRO)详细条件

  • 申请流程、时序安排与监管审查重点

  • 合规与报告制度(MiCA + 丹麦 AML + GDPR)

  • 后续维护、续牌与监管趋势

  • 我司可提供的模板包与实战建议

建议委聘我司(仁港永胜)专业顾问团队承担:方案设计、文件撰写、面谈辅导、监管问答与后续维护等工作,以显著提升获批成功率与项目落地效率。


一、牌照介绍与申请优势

1. 牌照框架概述

  • 欧盟 MiCA:Regulation (EU) 2023/1114《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为欧盟统一的加密资产发行与服务监管框架。

  • 生效节奏:

    •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资产参照代币(ART)与电子货币代币(EMT)发行 / 公开要约部分率先适用;

    •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CASP 服务提供规则(即服务牌照)在欧盟范围正式全面生效,包括丹麦在内。

  • 丹麦本地化:丹麦通过国内立法指定丹麦金融监管局 Finanstilsynet 为 MiCA 下的国家主管机关(NCA),负责:

    • 审批 CASP 牌照申请;

    • 征收监管费用;

    • 持续性监管与执法(包括市场滥用、AML / CFT 等)。

CASP 定义: 仅有在欧盟境内设立的实体,并经本国监管机构授权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后,方可向欧盟境内客户提供加密资产相关服务(MiCA 第 59 条以下)。

2. 申请优势(选择丹麦的理由)

  • 护照机制 + 北欧品牌加持

    • 在丹麦取得 CASP 牌照后,可依据 MiCA “单一通行证”机制,将牌照护照到其他 26 个欧盟成员国 + 3 个 EEA 成员国(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实现 30 国统一布局。

    • 丹麦在合规、税务透明、IT 安全与 ESG 方面形象良好,有利于提升国际机构与投资人的信任度。

  • Finanstilsynet 实务导向强、监管沟通较务实

    • 丹麦监管长期在支付、金融科技、反洗钱领域具备丰富监管经验,MiCA 实际要求大量沿用证券 / 支付领域既有逻辑,利于与传统金融对接。

  • 成熟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与人才环境

    • 丹麦长期推动数字化政府、开放银行、即时支付等基础设施,为 CASP 建立高标准 ICT / 安全体系提供便利。

  • 合规与创新平衡

    • 官方公开表态:MiCA 旨在在“保护投资者 + 支持创新”之间取得平衡,明确鼓励在受控框架内开展合规加密服务与产品创新。

3. 牌照分类(按服务范围)

MiCA 对服务类型统一列示(如托管、交易、接收 / 传递指令等),但丹麦不再额外划分“Class 1/2/3” 类别,而是按 具体服务组合 + 风险档次 来评估资本、系统与合规深度。

常见组合包括:

  1. 轻量级经纪 / 兑换型 CASP

    • 仅提供:接收与传递指令、执行指令、法币–加密 / 加密–加密兑换、不涉及托管。

  2. 托管 + 经纪综合型 CASP

    • 提供:托管与管理、兑换、简单交易撮合或 RFQ 模式。

  3. 交易平台 / 订单簿型 CASP

    • 提供:运行交易平台(多边系统)、撮合订单簿、公开报价、API 接入(高系统与市场滥用风险)。

  4. 投资建议 / 投资组合管理型 CASP

    • 提供:针对加密资产的投资建议、组合管理服务。

  5. 全功能平台(含衍生品 / 杠杆 / 复杂结构)

    • 监管要求最高:资本、风险、系统、市场滥用监控与投资者保护要求更严。

实务建议:
– 由仁港永胜协助进行服务矩阵设计,将业务拆分为“MiCA 受规管服务 + PSD2 / 其他许可 + 非受规管边界”,避免“多牌照叠加成本失控”。


二、监管机构与适用法律

1. 监管机构:Finanstilsynet(丹麦金融监管局)

  • 负责 MiCA 在丹麦的整体实施与执法;

  • 负责受理并审查 CASP 牌照申请,包括资本、治理、ICT、安全、AML / CFT、市场行为等多维度;

  • 有权征缴监管费、开出整改命令、限制或撤销牌照。

2. 主要适用法律与规范

  1. 欧盟层面:

    • Regulation (EU) 2023/1114 – MiCA 主体文本;

    • ESMA / EBA 制定的二级规则(RTS / ITS)与三层指导(Guidelines),包括:

      • 转账服务、市场滥用防控、护照通知格式、投诉处理、外包等指引。

  2. 丹麦本地法律与文件:

    • 关于 MiCA 实施的丹麦实施法(对《资本市场法》、《反洗钱法》及相关附属法规的修订),指定 Finanstilsynet 为主管机关,并授权其收取费用。

    • 丹麦 AML 法(Anti-Money Laundering Act)及相关执行通知;

    • 丹麦数据保护法(与 GDPR 并行);

    • Finanstilsynet 就加密资产 / FinTech 业务发布的实践说明、FAQ 与口径说明。

  3. 相关欧盟法规配套:

    • DORA(数字运营韧性法规)– 对关键信息系统、外包、ICT 风险管理提出额外要求;

    • DAC8 与其他税务透明指令 – 对平台与 CASP 增加税务信息报告义务。


三、申请条件概览(实体 / 资本 / 人员 / 系统)

1. 公司实体与注册地要求

  • 必须在欧盟境内 设立公司并以丹麦为“母国 ”,才能向 Finanstilsynet 申请 CASP 授权。

  • 推荐实体形式:

    • ApS(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A/S(股份公司),适用于资产规模较大或计划引入外部股东的结构。

  • 必须设置:

    • 丹麦登记注册地址;

    • 实际管理地(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应在丹麦或可接受的欧盟 / EEA 国家,并能证明关键决策在 EEA 内进行;

    • 法定董事与公司秘书(丹麦可委聘专业秘书公司)。

2. 最低资本与财务要求(MiCA + 丹麦实践)

MiCA 对 CASP 自有资金(Own Funds)要求按服务类别划档,范围通常在 5 万–15 万欧元 起步,并可能因服务组合与风险权重提高。具体数额需参照 MiCA 附表及后续实施细则,并由 Finanstilsynet 在实践中细化。

实务上需准备:

  • 实缴资本证明(丹麦银行出具);

  • 三年期财务预测(P&L、资产负债表、现金流),以 审慎假设 编制,包含:

    • 交易量假设、费率结构;

    • IT / 安全预算;

    • 合规 / 审计成本;

    • 盈亏平衡点(Break-even)分析。

  • 客户资产托管 / 冻结 / 保险安排说明(如托管服务);

  • 风险暴露与资本缓冲分析。

3. 治理结构、人员配备与适任性(Fit & Proper)

最低要求:

  • 董事会:至少 2 名自然人董事,其中至少 1 名常驻 EU / EEA,具有金融 / 法律 / 风险 / 技术背景;

  • 高级管理层(Senior Management):

    • CEO / 总经理;

    • COO / 运营负责人(视业务规模);

    • CFO / 财务负责人;

    • 合规负责人(Head of Compliance);

    • MLRO(反洗钱报告官);

    • 风险管理负责人(Head of Risk);

    • 内部审计职能(可以外包,但必须有独立性)。

Fit & Proper 要点:

  • 诚信记录:无金融犯罪、洗钱、恐怖融资、严重税务逃避或重大监管处罚记录;

  • 经验:

    • 至少 3–5 年相关合规 / 金融科技 / 资本市场 / 银行 / 支付 / 风险管理经验;

    • MLRO 需具备 AML / CFT 实战经验(最好有 FATF 或北欧 AML 实务背景);

  • 时间投入:Finanstilsynet 特别关注高级管理层是否 有足够时间履职,兼任不得影响独立性与风险控制。

4. 业务模型与服务范围

申请人须提交详尽 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包括:

  • 拟提供的服务类型(对应 MiCA 服务清单);

  • 目标客户群(零售 / 专业投资者 / 机构);

  • 收费模式(交易费、托管费、利差、订阅制等);

  • 预期交易量(Spot / OTC / Derivatives – 如适用);

  • 订单执行与撮合机制(撮合引擎、RFQ、RFQ+RFQ-Hybrid 等);

  • 是否涉及自营交易、做市、杠杆或衍生品;

  • 合作伙伴与外包安排(银行、支付机构、链上分析、钱包托管供应商等)。

5. 技术、运营与安全要求

在 MiCA + DORA 框架下,丹麦 CASP 必须具备:

  • 完整 ICT 架构(系统拓扑图、数据流、接口)

  • 安全控制:

    • 访问控制、权限分级、多因子认证;

    • 日志记录与审计追踪;

    • 加密与密钥管理(HSM、MPC、多签等);

  • 冷 / 热钱包管理制度(如提供托管或兑换服务);

  • 业务连续性计划(BCP)与灾难恢复计划(DRP);

  • 外包管理:明确对云服务、第三方支付通道、链上分析服务的合同与控制机制;

  • 定期渗透测试与漏洞扫描报告。


四、申请流程与时序安排

本章为 丹麦版 MiCA CASP 流程图,由仁港永胜唐生提供讲解,整体可视为 9 个阶段(Preparation → Documentation → Submission → Completeness Check → Fit & Proper → Technical Review → Approval → Go-Live → Ongoing Compliance)。

1. 预申请准备阶段(Preparation – Week 1–4)

  • 内部立项:股东 / 董事会确认以丹麦为母国申请 MiCA CASP;

  • 确定业务模型与服务范围;

  • 草拟股权结构与资本金方案;

  • 筛选并锁定关键人员(CEO / MLRO / 合规 / 风险等);

  • 完成丹麦公司设立(ApS / A/S)、开立本地银行账户;

  • 与仁港永胜签署顾问协议,启动项目计划与时间表。

2. 文件编制阶段(Documentation – Week 5–8)

由我司牵头,协同申请人团队完成:

  • 商业计划书(BP)

  • 风险管理政策(Risk Policy)

  • AML / CFT 手册 + CDD / EDD 流程

  • ICT / Cybersecurity 文档

  • 客户协议、风险披露、隐私政策

  • 董事 / 股东 / 关键人员的 Fit & Proper 材料包

  • 财务预测与资本充足率说明

3. 正式申请与初审(Submission & Pre-screen – Week 9–12)

  • 向 Finanstilsynet 正式提交 CASP 申请包(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视监管要求而定);

  • 缴纳申请费,保存官方收据;

  • 监管进行 完整性检查(Completeness Check),若材料缺失则一次性出具补件清单。

4. 实质审查(Substantive Review – Week 13–24)

  • Fit & Proper 审查:

    • 对董事、股东、MLRO 等开展背景核查与必要面谈;

  • 技术与合规审查:

    • ICT / 安全 / 钱包管理、订单簿与撮合逻辑、风险限额与清算机制;

    • AML / CFT 模型(监控规则、警报阈值、名单筛查等);

  • 监管补件往返:

    • 我司协助申请人回复监管问询、更新文档、提供额外证明。

5. 条件性批准与最终授权(Approval & Authorisation – Week 25–30)

  • Finanstilsynet 发出 有条件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列明资本注入、系统测试、关键岗位正式雇佣等前提;

  • 申请人完成条件整改,并提交完工证明;

  • 监管发出 正式授权决定(Authorisation Decision),在 ESMA 与本国公开注册册中列名;

  • 若计划护照到其他成员国,则按 MiCA 护照通报程序向 Finanstilsynet 提交通知书,由其转发目标成员国监管机构。

6. 运营上线与持续合规(Go-Live & Ongoing Compliance)

  • 上线前完成:UAT / 渗透测试 / 压力测试、合规培训、客户条款确认流程;

  • 上线后按监管要求提交:定期报告、AML / 合规年度报告、DORA 相关 ICT 事件报告、重大变更通知等。


五、所需材料清单

本章 + 第十八章将在丹麦项目中可直接作为 Master Checklist 使用,仅需按项目具体情况勾选 / 微调。

A. 公司设立与基础文件

  1. 公司注册证书(CVR 注册证明)

  2. 公司章程与组织大纲(Articles of Association)

  3. 董事会决议:

    • 启动 MiCA CASP 申请;

    • 指定授权代表与联络人;

  4. 注册地址证明(租赁合同 / 物业证明)

  5. 银行开户证明 + 资本实缴证明

  6. 公司组织架构图(含职能部门、汇报线)

B. 股东与最终受益所有人(UBO)文件

  1. 股东清单 + 持股比例说明

  2. UBO 结构图(穿透至自然人)

  3. 每位股东 / UBO:

    • 护照扫描件

    • 三个月内住址证明(账单 / 银行信)

    •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文 + 必要翻译 / 认证)

    • Source of Funds(资金来源声明)

    • Source of Wealth(财富来源声明)

    • 过往金融 / 监管记录声明

  4. 若股东为公司:

    • 公司注册证书、章程、董事 / 股东名册

    • 合并财报(如适用)

    • 集团结构图与控股说明

C. 董事与关键职能人员资料(重点章节)

对每一位董事 / 高管 / 合规人员 / MLRO / 风险负责人,应至少提供:

  1. 完整简历(CV):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监管经验(带时间轴)

  2. 身份证明(护照 / 身份证)

  3. 住址证明

  4. 专业资格证书(律师 / 会计 / CFA / 合规证书等,如有)

  5. Fit & Proper 声明:

    • 无重罪 / 金融犯罪 / 洗钱 / 税务欺诈记录;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处罚或拒发牌照;

  6. 利益冲突声明(Conflict of Interest)

  7. 时间投入声明(Time Commitment)

  8. 推荐信 / 前雇主证明(可选但强烈建议 MLRO / 合规官配备)

对 MLRO / 合规负责人特别要求补充:

  • 已接受的 AML / CFT 专业培训记录;

  • 以往处理可疑交易(STR)的案例说明(去敏化);

  • 对 FATF / EU AML 指令 / 丹麦 AML 实务理解的书面陈述。

D. 商业计划与风险管理文件

  1. 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

    • 商业模式与收入来源;

    • 市场分析与竞争格局;

    • 五年发展战略与 KPI;

  2. 风险管理政策(Risk Management Policy):

    • 市场、信用、流动性、操作、技术风险;

    • 风险限额、预警与缓释措施;

  3. 产品 / 服务说明书:

    • 服务类别对应 MiCA 条款;

    • 收费与成本结构;

    • 客户适当性与目标市场描述(Target Market)。

E. 合规与 AML / CFT 文档体系

  1. 合规手册(Compliance Manual)

  2. 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政策(AML / CFT Policy)

  3. 客户尽职调查手册(CDD / EDD Manual):

    • 风险评分模型(国家 / 产品 / 客户类型 / 渠道);

    • 身份核实与持续监控流程;

  4. 制裁与名单筛查政策(Sanctions & Screening Policy)

  5. 可疑交易报告(STR)流程图与操作手册

  6. PEP 客户管理方案

  7. 记录保存政策(Record Keeping Policy – 不少于 5 年)

  8. 合规培训计划与年度培训大纲

F. 技术与信息安全(ICT / Cybersecurity)文件

  1. ICT 架构图(系统、数据库、接口、本地 / 云部署)

  2. 信息安全政策(Information Security Policy)

  3. 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政策(Access Control Policy)

  4. 加密与密钥管理政策(Encryption & Key Management)

  5. 冷 / 热钱包管理流程

  6. 多重签名 / MPC 方案说明

  7. 日志记录与审计追踪机制说明

  8. 渗透测试报告与整改计划

  9. 外包服务(如云服务商)尽职调查与合同摘要

G. 客户与市场文件

  1. 客户协议(Client Agreement)

  2. 风险披露文件(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

  3. 费用与收费政策说明(Fees & Charges Policy)

  4. 隐私与数据保护政策(Privacy & Data Protection Policy – GDPR 对应)

  5. 投诉处理程序(Complaints Handling Policy)

  6. 营销材料样本及合规审批记录

H. 财务与会计 / 审计文件

  1. 三年期财务预测(P&L / Balance Sheet / Cash Flow)

  2. 资本充足率测算表(Own Funds Calculation Sheet)

  3. 资金来源 / 股本来源说明(Capital Source Statement)

  4. 预期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案(Liquidity Management)

  5. 外部审计师聘任函与会计政策说明

I. 提交与声明文件

  1. CASP 申请表(Finanstilsynet 指定格式)

  2. 董事会授权决议(授权签署与提交申请文书)

  3. 合规官、MLRO、CEO 各类声明书

  4. 政府申请费付款凭证

  5. 授权代表委托书(如委聘代理顾问或律师)

实务中,我司会将上述清单整理为 Excel Master Checklist,方便项目团队分工与进度跟踪,并标明“负责人、截止日期、状态”等字段。


六、董事 / 股东 / 合规人员要求

这一章是 Finanstilsynet 审查的“核心部分”之一,也是实务中最容易导致补件和延误的环节,由仁港永胜唐生拟定讲解。

1. 股东 / 实际受益人(UBO)要求

(1)诚信与声誉要求

  • 无重大刑事记录,尤其是:洗钱、恐怖融资、欺诈、贪污、严重逃税等;

  • 无严重监管处罚记录或被其它国家监管机构撤销牌照的历史;

  • 无被列入制裁名单(UN / EU / OFAC 等)。

(2)资金来源与财富来源证明

  • 能合理解释首轮与后续增资的资金来源;

  • 提供可支持的证据(银行流水、股息 / 工资 / 投资收益证明、资产出售合同等);

  • 对于高风险国家 / 行业,需要提供额外证明资料与第三方尽调报告。

(3)股权结构透明度

  • 穿透至自然人的 UBO 结构图;

  • 对任何信托、基金、特殊目的载体(SPV)需提供:受托人 / 受益人信息及信托契约摘要;

  • 避免复杂、难以解释或刻意“遮掩”的结构设计。

2.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要求

(1)董事会构成

  • 至少两名非名义董事,具备真实决策权;

  • 组合背景建议涵盖:

    • 金融 / 投资;

    • 法律 / 合规;

    • 技术 / 网络安全 / 金融科技。

(2)适任性(Fit & Proper)考量维度

  • 经验:

    • 有在受监管金融机构、支付机构、VASP、交易所等的管理经验更佳;

  • 诚信:

    • 无严重个人破产、重大诉讼、声誉风险记录;

  • 独立性:

    • 董事会应具备一定独立性,避免完全被单一股东方控制而缺乏制衡机制。

3. 合规官 / MLRO / 风险管理负责人

合规官(Head of Compliance)

  • 熟悉 MiCA、DORA、GDPR 及丹麦 / EU 金融法规;

  • 能独立出具合规意见,对业务有“否决权”;

  • 直接向董事会 / 审计委员会报告。

MLRO(反洗钱报告官)

  • 有 AML / CFT 实战经验(如银行、支付机构、加密平台);

  • 熟悉丹麦 AML 法 + EU AML 指令 + FATF 标准;

  • 能主导:风险评估、名单筛查策略、STR 提交与与 FIU 互动。

风险管理负责人(Head of Risk)

  • 负责设计并运行风险管理框架,包括:

    • 市场风险(价格波动、流动性);

    • 对手方风险(交易对手违约);

    • 操作风险(内部控制失败);

    • 技术风险(系统中断、网络攻击)。

实务提示:
– Finanstilsynet 对“纸面合规官”容忍度极低,要求真正独立、有话语权且具经验的人选。建议不要用“挂名合规”,否则通过概率会明显下降。


七、官方收费与预算概览

本章由仁港永胜唐生拟定讲解,以 结构 + 预算项 的方式呈现。具体数额需在项目启动时,以最新 Finanstilsynet 收费标准与 ESMA 相关规则为准。

1. 官方收费(Government & Supervisory Fees)

  • 牌照申请费(Authorisation Fee)

  • 年度监管费(Annual Supervisory Fee)

  • 可能的附加费用:

    • 特定服务类别附加审查费;

    • 现场检查、特别调查费用(如触发事件)。

2. 项目全周期成本构成(建议至少做 3 年预算)

  1. 牌照取得阶段成本

    • 顾问 / 法律 / 审计服务费;

    • 翻译与公证认证费用;

    • 内部人力投入成本(项目团队人力)。

  2. 系统与安全成本

    • 核心交易系统 / 钱包系统建设或采购;

    • IT 运维与云服务费用;

    • 渗透测试与合规 IT 审计。

  3. 持续合规与运营成本

    • 合规 / MLRO / 风险团队薪酬;

    • 年度审计与合规审查;

    • 合规培训与持续改进项目;

    • 外包与供应商管理成本。


八、后续维护与续牌条件

1. 持续性合规(Ongoing Compliance)

  • 持续满足资本充足与治理结构条件;

  • 保持 AML / CFT、ICT 安全、GDPR 合规体系运行;

  • 定期更新风险评估与政策;

  • 按要求提交:

    • 定期监管报表(包括业务量、风险暴露、资本水平);

    • 审计报告与合规报告;

    • 重大事件报告(安全事件、系统中断、重大违规等)。

2. 重大变更与通知义务

  • 需事前或事后通知 / 申请批准的事项包括:

    • 股东结构 / 控股权变更;

    • 董事、CEO、MLRO 等关键岗位变更;

    • 新增或变更服务范围;

    • 重大外包安排(尤其是 IT / 钱包托管);

    • 迁址或迁移实际管理地。

3. 续牌与撤牌

  • 在 MiCA 架构下,牌照一般为 持续有效,但 Finanstilsynet 可以在以下情况撤销授权:

    • 长期不开展业务;

    • 严重违反 AML / CFT 或安全要求,导致重大损害;

    • 虚假陈述、欺诈或重大信息隐瞒。


九、办理时间预估

以标准 MiCA CASP 项目为例(不含极端复杂结构):

  • 公司设立 & 银行开户:约 2–4 周;

  • 文件编制:约 4–8 周(视业务复杂度与内部配合程度);

  • Finanstilsynet 完整性检查:约 4–6 周;

  • 实质审查 + 补件 + 面谈:约 12–20 周;

  • 条件性批准与最终授权:约 4–6 周;

综合估计:
从项目立项到正式获牌并上线运营,一般需 6–12 个月。如股权结构、业务模型或技术架构极为复杂,或监管提出多轮 RFI / 面谈,周期可能进一步拉长。


十、常见问题(FAQ)

这里只选取部分最常被问到的问题;项目实操中,我司会提供 丹麦 MiCA CASP FAQ 大全(50+ 问) 供内部培训使用。

Q1:已在其他欧盟国家申请或获批 MiCA CASP,是否还需要在丹麦单独申请?
A1:若拟以丹麦为主要运营基地或在丹麦设立实体开展业务,可选择:

  • 以丹麦为母国重新申请 CASP(之后向其他国家护照);或

  • 以其他国家为母国,在丹麦通过护照机制提供服务。
    不同结构在税务、成本、监管沟通便利性方面差异较大,一般需要综合比较后决策。

Q2:持有丹麦 CASP 牌照后,可否自动覆盖整个欧盟?
A2:MiCA 赋予持牌 CASP 护照权,但仍需向 Finanstilsynet 提交护照通知,并由其统一转发目标国家监管机构;完成程序后即可在目标国提供服务。

Q3:资本金最低要求具体是多少?
A3:MiCA 依据服务类型设定自有资金下限,丹麦将在实施中结合服务组合与风险水平具体化。实务中应基于拟提供服务、业务规模与风险暴露设计比最低要求更为充足的资本水平。

Q4:管理层是否必须居住在丹麦?
A4:至少需要有足够的“实质存在(substance)”,包括:

  •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常驻丹麦或其他 EEA 国家;

  • 能证明日常经营决策在 EEA 内作出;

  • 丹麦有真实办公地点与员工。

Q5:是否可以完全外包钱包托管与 IT 系统?
A5:MiCA 允许一定程度外包,但牌照持有人对客户资产与系统风险仍负最终责任。须对外包方进行严格尽调并签署符合监管要求的外包协议。

Q6:丹麦对去中心化(DeFi)业务如何看待?
A6:Finanstilsynet 已明确指出:在“完全去中心化”、无可识别服务提供者的情况下,MiCA 不适用;但只要存在可识别的运营方、前端控制者或收费方,即可能被视作 CASP 而纳入监管。


十一、我司服务建议与配套说明

仁港永胜在实务中建议将丹麦 CASP 项目拆分为三个层次:

  1. 结构与战略层(Structure & Strategy)

    • 决定母国选择:丹麦 vs 其他 EU / EEA 国家;

    • 设计股权与跨境税务结构(配合税务顾问);

    • 决定牌照组合:MiCA CASP +(支付牌照 / EMI / 投资公司等)。

  2. 文件与系统层(Documentation & Systems)

    • 由我司牵头编制商业计划、合规与 AML 手册、ICT / 安全文档;

    • 设计交易流程与钱包管理方案;

    • 对接技术团队,确保系统功能与监管要求一致。

  3. 监管沟通与后续维护层(Regulatory Engagement & Ongoing Compliance)

    • 协助与 Finanstilsynet 前期沟通、预申请会谈;

    • 在审查过程中协助解答监管问询、撰写 RFI 回复;

    • 获牌后提供年审、合规评估、培训与专案咨询服务。


十二、丹麦 CASP 牌照下的合规与报告制度

1. AML / CFT 合规体系

  • 依据丹麦 AML 法及 EU AML 指令,CASP 被视为“义务主体”,须:

    • 实行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CDD / EDD);

    • 对高风险客户 / 交易加强审查;

    • 定期更新客户资料与风险评分;

    • 对可疑交易及时向丹麦 FIU 报告。

2. 报告制度(监管报表与年度报告)

  • 向 Finanstilsynet 提交的主要报告包括:

    • 业务量与客户分布报告;

    • 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暴露报告;

    • 年度审计报告;

    • 合规与 MLRO 年度报告;

    • DORA / ICT 重大事件报告(安全事件、系统故障);

3. 投资者保护与市场滥用防控

  • MiCA 引入针对 CASP 的市场滥用规则,要求:

    • 防止内幕信息滥用;

    • 防止操纵市场(如刷量、虚假挂单等);

  • CASP 必须建立:

    • 监控规则与警报(Trade Surveillance);

    • 禁止自营对冲客户订单不当行为;

    • 明确的利益冲突与自营交易政策。


十三、税务与法律配套(结构化说明)

1.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VAT)

  • 丹麦公司所得税税率约为 22% 左右(以最新年度税法为准);

  • 某些金融服务(含部分加密资产服务)可能享受 VAT 免税或特殊处理,需要具体分析服务类型与收益结构。

2. 客户层面税务

  • 丹麦对个人加密资产收益实行资本利得或普通所得税处理,取决于投资目的与持有模式;

  • 对平台而言,需配合欧盟 DAC8 等信息交换制度,对客户交易信息进行报送。

3. 法律结构与合同

  • 实务常用结构:

    • 丹麦 ApS / A/S + 其他 EU / EEA 子公司 / 分支;

    • 与银行 / EMI 签订结算与托管协议;

    • 与技术供应商签订 DORA / MiCA 合规的外包协议。


十四、后续监管趋势与政策走向

  • MiCA 二级规则与 ESMA 指引持续更新,包括:转账服务、市场滥用、客户权利、投诉处理等具体实践规则。

  • 欧盟推动 DAC8 及进一步 AML 统一规则,将对 CASP 的数据报告与透明度提出更高要求。

  • 丹麦本地对于:

    • DeFi、稳定币(Stablecoin)与代币化资产(RWA);

    • TradFi 与加密融合(如银行推出 MiCA 兼容服务);
      将逐步形成更明确的监管期望与指引。


十五、项目实操建议(三阶段实施法)

  1. 阶段一:设计与立项(0–2 个月)

    • 决定服务范围、目标客户与国家布局;

    • 初步财务与资本规划;

    • 锁定关键人员与合作伙伴(银行 / 技术 / 合规顾问);

  2. 阶段二:文件 + 系统建设(2–6 个月)

    • 完成公司设立与基础 IT 架构;

    • 在我司协助下完成所有申请文件;

    • 完成 UAT、渗透测试与合规验收。

  3. 阶段三:牌照获取 + 持续合规(6 个月以后)

    • 完成 Finanstilsynet 审查与补件;

    • 获牌后启动护照通报;

    • 建立年度合规审查、培训与内部审计机制。


十六、我司可提供的配套文件(模板包示意)

  • 《丹麦 MiCA CASP 商业计划书模板》

  • 《丹麦 CASP 合规与风险管理制度手册》

  • 《丹麦 AML / CFT 手册 + CDD / EDD 流程图》

  • 《董事与股东 Fit & Proper 尽职调查问卷》

  • 《资金来源与财富来源声明模板》

  • 《Finanstilsynet 申请表填报指南》

  • 《监管问答(RFI)回复模板集》

  • 《CASP 年度合规报告模板》

  • 《跨境护照通报文件包(Notification Pack)》


十七、我司唐生结论

从监管实践、市场环境与品牌形象来看,丹麦在 MiCA 时代将成为 北欧地区极具竞争力的 CASP 母国选择之一

通过在丹麦取得 MiCA CASP 牌照并善用护照机制,企业可以实现:

  • 在合规前提下高效进入全欧 30 国市场;

  • 借助丹麦在金融与合规领域的“高标准”品牌,为项目加分;

  • 与北欧银行、支付机构、合规科技公司建立更紧密生态合作。


十八、丹麦 CASP 牌照申请配套文件清单(Master Checklist)

该章节在第五章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以 Master Checklist 形式服务实战项目。
建议在 Excel 中建立以下字段:模块 / 文件名 / 负责人 / 截止日期 / 状态 / 备注。

(此处与第五章内容一致但更“可执行化”,使用时建议直接以我司提供 Excel 模板为准。)


十九、项目执行计划与时间进度表(甘特图示意)

1. 阶段与时间轴(示意)

阶段 主要任务 责任方 预计周期 关键输出
阶段 1 启动 结构设计、业务模型确认、公司设立 申请人 + 我司 Week 1–4 立项备忘录、公司注册完成
阶段 2 文件 合规 / AML / ICT 文档编制 我司主导 Week 5–8 申请材料 v1.0
阶段 3 提交 向 Finanstilsynet 正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 Week 9 Official Receipt
阶段 4 完整性 监管完整性检查 + 补件 Finanstilsynet + 我司 Week 10–12 补件清单与回复
阶段 5 审查 Fit & Proper + 技术审查 Finanstilsynet Week 13–24 面谈纪要、技术说明
阶段 6 批准 有条件批准 + 最终授权 Finanstilsynet + 申请人 Week 25–30 Authorisation Decision
阶段 7 上线 UAT 完成、内部培训、正式上线 申请人 Week 31–36 Go-Live 报告
阶段 8 持续 年度审计、合规评估与培训 申请人 + 我司 持续 年度报告包

二十、监管审查重点(矩阵版)

维度 监管关注点 申请人应对方案
资本 自有资金来源、金额是否满足 MiCA 要求 提供银行证明 + 详细财务预测
治理 董事 / 高管是否具备经验与独立性 完整 CV + Fit & Proper 文件包
AML / CFT 风险评估、CDD 模型、STR 机制是否成熟 提交 AML 手册 + 风险模型说明
ICT 安全 钱包、系统、外包是否安全可控 ICT 架构 + 安全测试报告
市场行为 是否防范市场滥用与利益冲突 交易监控与自营规则说明
护照布局 是否具备跨境合规能力 护照策略与目标国合规分析

二十一、结论与行动建议

  • 对战略规划层面: 尽早决定是否以丹麦为 MiCA CASP 母国,以便与集团整体结构、税务安排同步规划。

  • 对项目执行层面: 建议采用“先简后繁”策略,首期聚焦核心服务类型,待牌照稳定后再扩展复杂业务。

  • 对风险管理层面: 结构性地投入 AML / ICT / 市场监控体系,避免后期因监管问询与整改拖累业务发展。


二十二、申请建议(操作要点)

  1. 所有关键文件均建议采用中英文对照 / 英文正式文本,便于跨国股东与监管使用;

  2. 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真实、一致、逻辑自洽,切勿“拼凑式”准备;

  3. 在项目前期就锁定 MLRO 与合规负责人,由其参与文件设计,而不是“事后补位”;

  4. 对外包与合作伙伴(特别是 IT / 钱包 / 银行)提前谈妥合同与 SLA 条款;

  5. 全程保持与 Finanstilsynet 的专业沟通风格,避免随意承诺或姿态过激。


二十三、为何选择仁港永胜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

  • 银行、EMI / PI、支付机构、MiCA CASP、VASP 等全球金融牌照申请;

  • AML / CFT 制度构建与专项培训;

  • 风险管理与合规运营体系搭建;

  • “多牌照 + 多法域”结构设计与实施。

我们在欧盟(含北欧)已有多起实际项目经验,可为客户提供:

  • 从 0 到 1 的完整方案设计;

  • 可直接提交监管的文件模板与案例;

  • 监管问询与面谈的实战辅导;

  • 长期合规与年审维护服务。


二十四、关于仁港永胜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合规咨询与全球金融服务专家

官网:www.jrp-hk.com
香港:852-92984213
深圳:15920002080(微信同号)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253–261 号依时商业大厦 18 楼
深圳福田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1 楼
香港环球贸易广场 86 楼

注:本文中的模板或电子档可以向仁港永胜唐生有偿索取。
手机:15920002080(深圳 / 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 Kong / WhatsApp)

✅ 委聘专业顾问团队(如仁港永胜)负责文件、面谈准备与监管沟通。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Tang Shangyong) 提供专业讲解。
仁港永胜——您值得信赖的全球合规伙伴。


免责声明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 提供专业讲解。
文中内容基于欧盟 MiCA 及丹麦相关公开政策与专业机构资料整理,仅供一般信息用途,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会计或投资建议。具体条款、监管要求及收费标准以欧盟与丹麦官方最新政策为准。仁港永胜保留对内容更新与修订的权利。

如需进一步协助(包括申请 / 收购牌照、合规指导及后续维护服务),请联系:
官网:www.jrp-hk.com
手机:15920002080(深圳 / 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 Kong / WhatsApp)

© 2025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Rengangyongsheng Compliance & Financial Licensing Solutions
由仁港永胜唐生提供专业讲解。


申请合规牌照 l 合规审查维护 l 合规监管服务-仁港永胜

丹麦 Denmark(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申请注册指南,丹麦CASP牌照,丹麦加密牌照,Denmark crypto license,丹麦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丹麦MiCA牌照,Denmark MiCA license,丹麦加密交易所牌照,丹麦加密货币牌照,丹麦虚拟资产牌照,丹麦数字资产牌照,丹麦区块链牌照,丹麦CASP申请,丹麦加密牌照申请,丹麦加密牌照注册,丹麦加密牌照指南,丹麦加密牌照流程,丹麦加密牌照要求,丹麦加密牌照条件,丹麦加密牌照费用,丹麦加密牌照时间,丹麦加密牌照监管,丹麦DFSA加密牌照,丹麦金融监管局加密牌照,丹麦加密钱包牌照,丹麦加密托管牌照,丹麦加密交易牌照,丹麦加密经纪牌照,丹麦加密服务牌照,申请丹麦加密牌照,注册丹麦加密牌照,丹麦加密牌照公司注册,丹麦加密牌照合规,丹麦加密牌照法律,丹麦加密牌照税务,丹麦加密牌照常见问题,丹麦加密牌照FAQ,Denmark CASP license,Denmark crypto license application,Denmark crypto license registration,Denmark crypto license guide,Denmark crypto license process,Denmark crypto license requirements,Denmark crypto license conditions,Denmark crypto license cost,Denmark crypto license fee,Denmark crypto license timeline,Denmark crypto license regulation,DFSA crypto license,Denmark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 license,Denmark crypto exchange license,Denmark cryptocurrency exchange license,Denmark crypto wallet license,Denmark crypto custody license,Denmark crypto trading license,Denmark crypto brokerage license,Denmark crypto service license,apply for Denmark crypto license,register Denmark crypto license,Denmark crypto license company registration,Denmark crypto license compliance,Denmark crypto license law,Denmark crypto license tax,Denmark crypto license FAQ,Denmark crypto license common questions
如欲查询更多丹麦 Denmark(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申请注册指南有关的资料,请与我们仁港永胜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点击联系公司注册专业顾问]
24小时专业顾问: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kong/WhatsApp

最新文章

专业提供注册金融牌照 | 仁港永胜 | 联系方式 | 新闻中心 |常见问题 | 网站地图

申请合规牌照 | 金融牌照申请 | 香港SFC牌照申请或收购 | 香港MSO牌照申请或收购 | 美国金融合规牌照申请 | 欧洲EMI牌照申请或收购 | 申请英国FCA牌照 | 申请香港SFC9号牌或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