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或注册机构需符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设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以下是适用于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或注册机构的一般要求和规定:
1.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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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第5.1号通函的指引,SFC对涉及虚拟资产的基金管理活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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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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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包括数字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实用型代币(Utility Token)及其他区块链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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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监管活动:若投资组合中包含“证券型虚拟资产”或其他受规管金融产品,管理该投资组合的机构需持有第9类牌照(资产管理牌照)。

2. SFC的条款及条件
以下为适用于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法团或机构的主要监管条款:
(1) 风险管理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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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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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需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框架,以管理虚拟资产的波动性、流动性、保管及交易对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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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定期评估投资组合的风险并制定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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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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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虚拟资产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技术风险、监管不确定性等。
(2) 资产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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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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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使用受认可的第三方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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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使用第三方托管,机构需为资产托管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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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钱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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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冷钱包存储大部分资产,热钱包只用于日常交易需要。
(3) 客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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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基金的客户需为专业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或符合资产要求的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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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对客户进行详尽的KYC(了解客户)和AML(反洗钱)尽职调查。
(4) 投资组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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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投资于客户同意的资产类别和产品范围内的虚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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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避免投资组合的过度集中(单一资产或交易所)。
(5) 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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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设立清晰的合规政策和程序,以防止利益冲突及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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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员工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管理虚拟资产投资。
(6) 合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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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向SFC提交合规报告,包括资产组合报告、交易对手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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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重大运营或合规问题需立即向SFC报告。
(7) 财务资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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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持牌法团最低实缴资本和流动资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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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资本要求通常为港币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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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有充足的财务资源支持运营。
(8)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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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严格的网络安全政策以保护虚拟资产和客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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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易平台、钱包服务和其他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
3. 反洗钱(AML)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FT)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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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持牌机构需符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AMLO)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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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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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风险为本的客户尽职调查(C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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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维护有效的AML和CFT系统。
4. 审计与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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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需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基金表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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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SFC对持牌法团或注册机构的定期检查。
5.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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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基金直接或间接接触“证券型虚拟资产”,需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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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持有第9类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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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额外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基金宣传材料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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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金投资于纯粹的虚拟资产(如比特币、以太坊等),尽管可能无需持牌,仍需遵守相关反洗钱和专业投资者分类要求。
6. 申请流程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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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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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文件、经营计划、风险管理政策及合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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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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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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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3-6个月,具体视申请材料完整性及SFC要求的补充资料情况而定。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络SFC或专业法律/合规顾问仁港永胜 www.cnjrp.com 获取帮助,以确保完全符合香港监管要求并降低虚拟资产基金管理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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