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 Financial Advice Provider(FAP)牌照申请完整指南
监管:Financial Markets Authority(FMA)
法律框架:Financial Markets Conduct Act 2013(FMCA,经 FSLAA 改革)、相关配套法规与《金融咨询服务职业操守守则》(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点击这里可以下载PDF文件:新西兰 Financial Advice Provider(FAP)牌照申请完整指南
本文内容由仁港永胜唐生提供讲解,这份“新西兰 Financial Advice Provider(FAP)牌照申请完整指南”,汇总了截至2025年最新公开法规与权威律所解读中的硬性门槛、费用、流程、团队配置与持续合规要点,并配常见问题(FAQ)。
FAP 是什么:凡向零售客户提供“受规管的金融建议”(regulated financial advice)的机构或个人,必须持有 FMA 核发的 FAP 牌照,或在他人 FAP 牌照之下提供建议。仅向批发客户(wholesale)提供建议的,不需要牌照,但仍须遵守客户利益优先、勤勉尽责等核心义务。
咨询范围:可就投资产品、保险、KiwiSaver、抵押贷款等提供建议;若涉及DIMS(全权委托投资管理),需另取 DIMS 牌照。
海外特殊情形:特定条件下,澳大利亚 AFSL 持牌人可依豁免在境外对新西兰零售客户提供非招揽建议,无需 FAP 牌照(需符合豁免条件)。
FMA 将 FAP 全牌分为 3 个梯度(仅区分提供建议的方式与组织结构,不限制你可覆盖的产品种类):
Class 1:FAP 本体直接向零售客户提供建议,或“单一顾问”结构(只聘用 1 名 Financial Adviser,且该顾问为公司唯一或两名董事之一)。不得使用 Authorised Body、Nominated Representatives、Interposed Person;允许临时代理(Locum)。
Class 2:FAP(及其 Authorised Body)可通过一名或多名 Financial Advisers提供建议;不得使用 Nominated Representatives;未经特批不得使用 Interposed Person。
Class 3:可通过Nominated Representatives提供建议,并可在许可条件下使用 Interposed Person;亦可包含 Class 1/2 的方式与结构。
(要点:若任一 Authorised Body 计划使用 Nominated Representatives,则主牌照需取 Class 3。)
关键角色辨析
Financial Adviser(FA):个人顾问,须在 FSPR 登记并与某一 FAP 链接。
Nominated Representative(NR):受雇于 FAP 的代表,无需在 FSPR 登记;仅能在 FAP 充分流程与控制下提供建议(仅 Class 3 可用)。
Authorised Body(AB):被写入你 FAP 牌照条件的法人实体,可在你的牌照下提供受规管建议,但你与其对其行为共同负责。
Interposed Person:FAP 通过中间实体间接聘用个人顾问/NR 提供建议的安排;是否需要另行许可与限制,FMA有专门信息表。
须符合能力、知识与技能标准(一般等同 NZQA 金融服务 5 级证书的学习成果;也可用可客观验证的其他方式证明),并持续 CPD。
遵守客户公平、诚信、适当性、确保客户理解、保护客户信息等操守与客户照护标准。
客户利益优先、勤勉尽责、范围/限制前置告知、按规定披露信息、不得误导、不得推荐违规要约等;批发客户场景亦有核心义务适用。
依 2020 年披露细则,在适当时点(公开/事前/给出建议时/投诉时)以清晰、醒目、可留存的形式披露执照、业务范围、费用与利益冲突、投诉与争议解决等信息。
记录留存、内部投诉机制、监管报送(Regulatory Returns)、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与技术系统、重要变更通报等。
年度监管报表:每年覆盖 7/1–6/30 的周期,9/30 前通过 FMA 在线表单提交;Class 3 的问卷结构见 FMA 发布的题集。
面向零售客户者须加入核准的争议解决机制。自 2025-07-01 起,FSCL 与 IFSO 合并为 Consumer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统一受理金融与保险争议。
部分 FAP 会成为 AML/CFT 申报实体(如其服务满足金融机构定义或涉及受监管交易/客户资金操作);FMA 作为 AML 监管之一,明确列示“某些 Financial Advice Providers”在其监督范围内。纯“建议-仅”模式常见不落入 AML,但需逐案核实业务构成。
FSPR 预注册:申请 FAP 牌照前,FAP 与拟列入的 Authorised Bodies 需先在 FSPR 登记相应服务;MBIE 指引显示 FSPR 审理一般 2–5 个工作日。
“在新西兰提供服务/有营业据点”要求:注册于 FSPR 的提供者应在纽经营或向纽客户提供服务,并设置送达地址等(避免离岸“空壳”注册)。
董事/高管适格性(fit & proper):FMA 会审查 FAP 及 AB 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适格性与合规历史(含司法/监管背景核查)。
能力要求:见上文《守则》能力标准(Level 5 等同或等效证明)。
注:FMA 指南未设固定法定最低资本金门槛;但会按业务规模与复杂度评估你是否具备充足资源、系统与控制。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Class 1:NZD 703.80
Class 2:NZD 882.05
Class 3:NZD 1,060.30
每个 Authorised Body:NZD 178.25
(若评审工时超限,可能另收按时计费;提交后一般不退费。)
FAP(Class 6H):年度确认时基础征费 NZD 340(未含 GST);
若聘用 NR:另按 每名 NR 加收 NZD 300(未含 GST)。
Financial Adviser(Class 6G):每名顾问 NZD 400(未含 GST)。
Authorised Body(Class 6F):每个 NZD 880(未含 GST)。
(以 Companies Office 官方“年度确认”示例为准;不同结构合计数额不同。)
你在FSPR 注册/年更时亦需支付 Companies Office 的注册与交易费用;FMA 征费多由 FSPR 代收(少数类别由 FMA直接开票)。
注意:以上报价未含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以仁港永胜业务顾问报价为准。
业务定位与持牌结构设计
识别客户对象(零售/批发)、产品与渠道(顾问/NR/数字建议/是否使用 AB 与 Interposed Person)。
FSPR 预办理
申请/更新 FSPR,选择“Financial advice service as FAP - licensee”;待核准后方可在 FMA 牌照申请中引用 FSP 编号。
加入争议解决机制(DRS)(面向零售客户服务者)
自 2025-07-01 起可加入 Consumer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FSCL 与 IFSO 合并后的机构)。
准备能力与合规体系
守则能力(Level 5 等同/等效)、合规政策、利益冲突管理、披露文本、投诉流程、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与技术系统、信息与记录管理、网络安全与数字建议(如适用)治理等。
线上申请(FMA Portal / RealMe)
选择牌照类别(Class 1/2/3),填写业务架构、拟聘顾问/NR 数量、产品范围、是否数字建议、是否含 AB/Interposed Person 等,并缴交申请费。
补件与尽调
FMA 可能就人员适格、控制环境、外包与 IT、NR 控制、披露等要求补充说明或材料。
获批与公示
批准后,你的牌照会显示在 FSPR;若附加“特定条件”,须持续遵守。
顾问链接
聘用的 Financial Advisers 须与 FAP 在 FSPR 完成双向链接;须在3 个月内完成,否则顾问可能被注销。
年度监管报表与持续合规
每年 7/1–6/30 统计,9/30 前报送;持续满足标准条件、守则与披露义务。
以 FMA 在线问卷与标准条件为“目录”,结合实际规模与复杂度准备——FMA 明确按**“与业务相称”**原则审查。
公司与持牌结构:组织架构图、是否设 AB/Interposed Person/数字建议、拟聘 FA/NR 名单与数量。
人员适格:董事/高管履历、无犯罪或监管处分信息(FMA 会做司法/监管背景核查)。
守则能力:Level 5 证书或等效证明、CPD 计划与记录。
合规制度(对应标准条件):
记录保存政策与样表;内部投诉与 DRS 对接流程;监管报送准备;外包尽调/合同/持续监控;BCP/DR;技术与网络安全控制;重大变更通报机制。
披露文件:网站披露页样稿、事前/给出建议时/投诉时的披露模板与送达方式。
利益冲突与报酬:佣金/激励披露与冲突管理。
数字建议(如适用):模型治理、测试、监控、例外处理与客户理解保障安排(问卷中会触发相应问题)。
Aggregator 体系下的 Authorised Body:被纳入总牌照并不等于“免合规”——AB 与主牌照人同等承担治理与合规标准。
Interposed Person:需满足许可条件与 FMA 指引;并非所有“转包顾问”的场景都能豁免持牌。
批发/零售边界:仅做批发可无牌,但务必管控营销与文件表述,避免落入零售建议范畴。
NR 与 FA 的选择:NR 可扩张渠道,但必须 Class 3 且控制要求更高;FA 则需个人在 FSPR 登记并与 FAP 链接。
监管报送准备:FMA 已发布 Class 3 问卷框架,提前按“业务/投诉/外包/BCP/技术系统”等维度留存数据。
FSPR 预注册:MBIE 指引通常 2–5 个工作日;注册生效后 24 小时内方可在牌照申请中使用。牌照评审周期取决于材料成熟度与问询复杂度。
每年:提交监管报表(至 9/30);完成年度确认并缴相应征费;更新披露、政策与 CPD;测试 BCP/技术与外包监控;如有人员/结构/产品变化,及时通报。
牌照申请费:见上(Class 1/2/3 + AB 计费)。
FSPR & FMA 征费:按结构计——FAP(6H)基础 + NR 增量、每名 FA(6G)、每个 AB(6F)。
(可选)外部成本:能力培训(Level 5)、合规咨询与文档、IT/网络安全与外包评估、PI 保险、DRS 年费等(以实际供应商为准)。
争议解决:自 2025-07-01 起,FSCL 与 IFSO 合并为 Consumer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选择/续签时注意机构变化)。
《守则》更新:2025-11-01 起新版《金融咨询服务职业操守守则》生效(提升能力/披露/客户理解等标准,建议提前过渡)。
Q1:只做批发客户(wholesale)还需要 FAP 吗?
A:不需要;但仍须遵守客户利益优先、勤勉尽责等核心义务,并注意销售与文件避免触发“零售”建议。
Q2:我想用 NR 扩大销售团队,如何选牌照类别?
A:必须申请 Class 3,并在申请及日常合规中证明你有充分的流程、系统与边界控制来约束 NR 的裁量权。
Q3:能让关联公司在我的牌照下提供建议吗?
A:可以,作为 Authorised Body 写入牌照条件,但你与 AB 对其行为共同承担合规责任,且 AB 也要在 FSPR 登记。
Q4:是否必须达成 NZQA Level 5?
A:守则要求的能力标准等同于 Level 5 学习成果;你也可用可测量且可独立验证的替代方式证明等效能力。
Q5:仅提供“建议-不触资金”是否一定不进 AML/CFT?
A:不一定。FMA 明确“某些 FAP”属于其 AML 监管对象,需按业务构成具体判断(如涉及安排交易/客户资金操作则可能纳入)。
Q6:数字化/机器人投顾可以吗?
A:可以,但需在申请中勾选“数字建议”并提供模型治理、监控、例外处理与客户理解保障等安排。
Q7:顾问加入公司后,何时完成 FSPR 链接?
A:3 个月内必须完成双向链接;否则该顾问如无其它服务记录,可能被注销。
Q8:年报送要交什么?
A:按 FMA 问卷,涵盖业务与基础设施、持牌活动、投诉、外包、BCP 与技术系统等模块;每年 9/30 截止。
FSPR 登记完成(含 AB)并选择正确服务项;已加入 DRS(面向零售客户)。
选定 Class 1/2/3 并明晰用 FA/NR/数字建议/AB/Interposed Person 的组合。
董事/高管适格性材料、合规历史披露齐备。
守则能力(Level 5 等同/等效证明)与 CPD 机制。
披露文件模板(网站/事前/给出建议时/投诉时)。
标准条件配套制度:记录、投诉、报送、外包、BCP/技术、通报。
费用预算:牌照申请费 + FSPR/FMA 征费(含 FA/NR/AB 结构)。
提示:以上是仁港永胜唐生对新西兰 Financial Advice Provider(FAP)牌照申请的详细内容讲解,旨在帮助您更加清晰地理解相关流程与监管要求,更好地开展未来的申请与合规管理工作。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