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放债人牌照申请指南
一、放债人牌照概述
放债人牌照 是根据《放债人条例》(香港法例第163章)由牌照法庭发出的,允许持牌人合法从事放债业务的许可。该牌照受严格的条件和规限约束,持牌人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牌照附加条件。
二、牌照条件
基本条件
持牌人需严格遵守《放债人条例》的所有条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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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放债行为合法、透明,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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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贷款协议中全面披露所有条款,特别是利率和还款条件。
额外牌照条件
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额外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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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协议前的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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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订立任何贷款协议前,了解拟借款人是否与第三方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并在贷款协议中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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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第三方协议,需获取第三方的姓名、地址及协议副本,并附于贷款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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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三方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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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第三方不得向借款人或拟借款人收取费用、报酬或代价(无论名目为何),除非获得特别书面确认并列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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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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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不得未经合法授权使用或收集他人个人资料。需备存记录以证明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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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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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协议前,放债人需向借款人清晰解释还款条件,包括利率、利息总额、拖欠还款的后果等,并保留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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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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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刊登广告时,必须清楚显示牌照号码及以下风险提示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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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忠告: 借钱梗要还,咪俾钱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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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Warning: You have to repay your loans. Don’t pay any intermedi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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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须显著、清楚且在声音部分清晰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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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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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香港房屋委员会或房屋署署长批准,不得接受资助单位作为贷款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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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合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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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和维持妥善的制度,确保所有参与者知悉并遵从《放债人条例》及牌照条件。

三、广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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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广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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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展示放债人牌照号码及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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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风险提示字句显著显示,并在声音部分清晰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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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广告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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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农历新年期间(2017年1月22日至2月11日),长7秒或以下的新年广告可将风险提示语的语音时间缩短至不少于2秒,但广告内容不得提及任何放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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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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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有关放债人牌照的额外牌照条件指引》(PDF格式)。
四、放债人牌照的申请及年审
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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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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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申请表、公司资料、商业登记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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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内部合规制度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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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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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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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牌照需定期续期,续期时需符合当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年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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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需在牌照有效期内,按要求向放债人注册处处长或警务处处长提交业务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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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违规行为,牌照可能被撤销或不予续期。
五、持牌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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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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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贷款利率、费用透明,提供足够的借款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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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借款人收取额外费用,或与不合规第三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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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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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合法获取和使用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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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报告
六、违规行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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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条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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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持牌人未遵守牌照条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牌照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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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投诉权利
七、相关支持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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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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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注册处已设立热线(2867 2567),为持牌人提供支持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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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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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牌照 - 额外牌照条件指引》(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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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牌照 - 由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牌照条件》(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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